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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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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恒久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以上行业分类以2018年9月30日的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于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5%: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 50万元 1.5%

50万元 ≤ M 〈 100万元 1.2%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0.8%

500万元 ≤ M 〈 1000万元 0.5%

M ≥ 10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注: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长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4、转换费

不同基金间转换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方式(诸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A.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一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B.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3、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的变动信息。

4、更新了“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5、更新了“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6、更新了“第二十四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添加了自上次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