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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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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0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1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0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含协鑫集成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9年1月3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通知,为提高会议效率,协鑫集团提请将《关于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9-003)。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度在上述预计范围内,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988.41万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注:以上实际发生金额及比例情况尚未经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最终数字以会计师审计确认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1、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9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战军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LED半导体照明、OLED显示、动力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节约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本公司研发所需原辅材料、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以及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2、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4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闻曙明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太仓市浮桥镇华苏东路18号

经营范围: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招标服务、会务服务、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3、山南京能财经顾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1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常玉平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桑日县塔木村

经营范围:财务顾问;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第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持有山南京能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2018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在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600万元人民币。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发表如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予以核查,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予以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交易各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胡晓艳女士、宋明先生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0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131),公司将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1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协鑫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12,025万股,持股比例为22.13%。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述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2018年12月29日发布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许晓明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表决”;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决提案,请在“回避表决”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