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7日和2018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具体用途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8年11月21日,公司实施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2018年12月4日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25,0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8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7.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9,384.07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9,000元新泉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479股,占新泉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6%。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新泉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49,971,000元,占新泉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36%。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3号)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发行总额45,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90号文同意,公司4.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泉转债”,债券代码“113509”。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新泉转债”自2018年12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3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9.38元/股。
1、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向下修正“新泉转债”转股价格,新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5.34元/股调整为19.40元/股。
2、因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调整“新泉转债”转股价格,新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40元/股调整为19.38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自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已有人民币 29,000元新泉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79股,占新泉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6%。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9,000元新泉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479股,占新泉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6%。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新泉转债金额为人民币 449,971,000元,占新泉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3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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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投资管理部
咨询电话:0519-85122303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8年12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泉志和”)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新泉志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19年1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泉志和”)
●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新泉志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宁波新泉志和系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宁波新泉志和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新泉志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公司于2019年1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0号1号楼207-9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唐志华
5、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6、经营范围:汽车饰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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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2017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宁波新泉志和现处于项目在建阶段,尚未实现收入。
9、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新泉志和仍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0,000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新泉志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增资金额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增资不改变公司对宁波新泉志和的持股比例,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