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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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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9-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1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签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内陆区域物流节点融合发展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需要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 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运华北公司)

2.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 徐旭

4.注册资本: 14,019.34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国际、国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铁路货代、集装箱场站、仓储、集装箱拼装拆箱、道路货物运输、无船承运业务、报关报验、展览展示、包装、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合同物流综合服务等。

公司与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9年1月4日,公司与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在天津市签署《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内陆区域物流节点融合发展协议》。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关注彼此核心利益,充分调动各自资源,提供相应支持和便利,推动项目发展。

(二)协议主要内容

双方将共同推进内陆物流网络建设,将外运华北公司内陆物流节点纳入天津港无水港体系;优化区域集疏运体系,推进天津口岸海铁联运建设、发展公路班车;发挥天津口岸陆桥运输区位优势,提高陆桥海铁联运量;深入交流、密切配合,加强高端物流业务拓展;共同推进外运拼箱运营平台化发展,共同推进内陆卫星仓建设;加强业务合作与对接,提供市场开发便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双方合作,能够推动公司更好地贯彻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公司与航运企业、物流企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区域内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四、风险提示

此次签署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华北有限公司内陆区域物流节点融合发展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需要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