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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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2019-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9-00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作出(2018)桂02破2号之五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18 年11 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现将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由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截至目前,公司依据《重整计划》开展了如下一些工作:

1、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已经实施完毕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

2、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已经协助重整投资人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认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应股份的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元通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

3、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在管理人的协助下,公司已配合柳州中院完成了向部分以股抵债的债权人划转股票工作。

4、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12月份启动了向债权人的现金分配工作。

二、《重整计划》执行后续安排

后续,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严格执行《重整计划》,争取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三、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11柳化债 公告编号:2019-002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和向控股股东核实以及控股股东向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8年12月5日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二氨系统停车,公司合成氨产量大幅减少,直接影响后续氨加工产品产能的发挥及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详见于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关于公司火灾事故进展的公告》(公司编号:2018-100)、《关于公司股票复牌及公司债券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除此外,公司其他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2、经公司自查和征询控股股东以及控股股东征询实际控制人,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3、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告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方面,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化工及化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肥和化工产品生产都是以煤为主要原料,形成“一头多线”的联产产品结构,即首先以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再以合成氨为原料生产硝酸铵、尿素、硝酸、双氧水等产品,硝酸铵、尿素、双氧水、液氨等是公司主要产品。二氨系统是公司两个合成氨生产系统之一,年合成氨设计产能为26万吨,2017年该系统生产合成氨23.51万吨,占公司全年合成氨产量的60.47%。目前二氨系统仍处于停车状态,二氨系统停车将使公司合成氨产量大幅减少,直接影响后续氨加工产品产能的发挥及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另一方面,虽然法院已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但目前《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风险。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公司在前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