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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94号和机构部函〔2018〕1627号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3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3日,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3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基金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7、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8、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发售机构详见以下“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部分,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使用中证高股息精选指数成分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者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使用中证高股息精选指数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者基金的申购、赎回,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1%。

11、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单笔认购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单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下转18版)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