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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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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19-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1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经反复调研论证,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1.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3元,共计募集资金17,461.07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5,261.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32.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10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8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前挡清洗系统、大灯清洗系统项目”、“雨量传感器、阳光传感器、天窗控制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将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长春日盈精密注塑件及汽车小线束生产建设项目

长春精密注塑件及汽车小线束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长春募投项目”)原计划是对公司主要产品进行扩产并丰富现有的产品类型。公司上市初期在已有的生产设备基础上通过技术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使得设备的产能已经能满足当时大部分客户订单的需求,为避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过快而造成产能过剩,所以公司在长春募投项目上的投资速度放缓。随着后期公司在精密注塑件及汽车小线束上的市场不断拓展,公司决定注资全资子公司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以加速推进长春募投项目的建设。由于前期长春募投项目投资放缓,使得该项目无法在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 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董事韩亚伟先生、杨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是蓉珠女士、陆鹏先生、姚鑫先生、韩亚伟先生、杨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李进先生、王文凯先生、谢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19-00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是蓉珠:女,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 年11月至1998年8月任职于江苏连洲无线电厂,1998年8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常州市接插件总厂(企业法人),于2003年9月起在江苏日盈电器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是蓉珠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陆鹏:男,1986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常州豪爵摩托车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于2010年12月起在江苏日盈电器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兼江门容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长春日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陆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鑫:男,1978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8月至2006年9月任职于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2006年9月至2011年8月担任联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规划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10月担任重庆佰斯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起在江苏日盈电器有限公司任职,现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姚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亚伟:男,1982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7月至2005年2月担任常州恒耐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3月至 2008年6月担任常州市横山耐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恒耐炉料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恒耐耐材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恒耐集团渑池耐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韩亚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75,000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辉:男,1972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年6月至2000年3月担任长江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2000年6月至2005年 7月担任北京清华紫光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8月至2011年3月担任北京淡水河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淡水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河北联冠电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进:男,1979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05年至2009年担任北京易控凌博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常州易控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凯:男 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居权。1988年9月至1994年3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副经理;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于香港刘迪炮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培训;1995年11月至1997年 8 月,历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所长助理;1997年9月至1998年2月,借调中国证监会国际业务部工作;1998年3月至1998年12月,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1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4年1月至今,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情况为:2006年7 月至 2012年6月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今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文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逸:男,1965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10年就职于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2011年至今就职于江苏铭勤律师事务所。

谢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19-00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殷忠良先生、任琦凤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2019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 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19-0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8日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殷忠良:男,1965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2年8月至1994年3月、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任职于江苏连洲无线电厂,1998年8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常州市接插件总厂(企业法人),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任职于江苏日盈电器有限公司,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常州小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任常州煜明电子有限公司工场长,于2011年6月起在江苏日盈电器有限公司任职,目前担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

殷忠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琦凤:女,1973 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1月至1998年8月任职于江苏连洲无线电厂,1998年8月至2003年9月任职于常州市接插件总厂(企业法人),于2003年9月起在江苏日盈电器有限公司任职,目前担任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部会计。

任琦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286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19-00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3日

至2019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8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2019年1月17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9年1月21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13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振华 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jin.zhenhua@riying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