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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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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002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郑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位于洛阳市长厦门街与展览东路交叉口东北角LYTD-2018-19号地块。该地块用地面积约为87.34亩,1≤容积率≤3.5,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兼容商业,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该项目合作总对价为47,863.11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51%的权益。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市炀玖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襄阳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竞得20187801地块。该地块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大道以西、红光路以北,土地面积约为34.36亩,容积率≤3.3,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该地块成交总价为22,710.61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的权益。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西安品诺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西咸新区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公开竞得XXFX-XX06-01-0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天府路以北、横五路以南、渭东路以东、咸户路以西,土地面积约为95.42亩,2.0≤容积率≤2.4,土地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该地块成交总价为26,719.00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51%的权益。

4、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通过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公开竞得2018拍-15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福州市首占新区海峡路东侧、洋鹏路北侧,土地面积约为51.64亩,1.8≤容积率≤2.3,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该地块成交总价为39,200.00万元,目前本公司拥有该项目100%的权益。

上述项目,未来可能因股权转让、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003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于2018年5月2日到期。经各方协商,于2018年4月30日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在该协议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下属2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25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本协议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即2018年4月2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的2018-036、037、042号临时公告,2018年4月21日披露的2018-053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提供借款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截至2018年11月30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5,620万元。

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新增借款48,000万元,归还借款3,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50,120万元。

(二)提供担保情况:

在上述协议项下,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0,839.05万元,较前次披露的担保余额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9—004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为公司已披露的编号为2017-126号、2018-052号、2018-094号临时公告的后续进展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案被告

●涉案的金额:赔偿金1.2亿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235,44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该判决结果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约9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执行及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案原告重庆薪环企业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薪环”)以合作框架协议纠纷为由,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蓝光”),请求判令重庆蓝光赔偿其3亿元。2018年4月,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7)川民初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重庆薪环的诉讼请求并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2018年7月,重庆薪环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2017-126号、2018-052号、2018-094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6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川民初74号民事判决;

2、重庆蓝光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重庆薪环1.2亿元;

3、驳回重庆薪环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541800元,由重庆蓝光负担616720元,由重庆薪环负担925080元;保全费5000元,由重庆蓝光负担2000元,由重庆薪环负担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41800元,由重庆蓝光负担616720元,由重庆薪环负担9250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该判决结果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约9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执行及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