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19-00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卓逸群先生、马伟华先生、陈黎黎女士、白晓宇女士及王景然先生于2017年12月12日提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2017年12月13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310万元。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避免上述增持事项涉及内幕交易,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增持计划延期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两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经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8年10月29日起,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继续实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8日、3月15日、3月28日、3月30日、4月17日、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211、2018-007、2018-033、2018-046、2018-047、2018-056、2018-230、2018-231号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鉴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较长,实施期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调整,公司原首席创新官陈黎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上述增持承诺与其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紧密相关,故陈黎黎女士不再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19-00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川先生、郑宏先生、孙志坤先生、金曦先生、王帅先生、任凯先生、关宇先生、童志胜先生于2017年12月12日提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拟自2017年12月13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860万元。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避免上述增持事项涉及内幕交易,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增持计划延期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两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经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8年10月29日起,上述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继续实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8日、3月15日、3月28日、3月30日、4月17日、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210、2018-007、2018-033、2018-046、2018-047、2018-056、2018-230、2018-231号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鉴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较长,实施期间海航资本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调整,孙志坤先生、王帅先生、关宇先生及童志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海航资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上述增持承诺与其在海航资本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紧密相关,故孙志坤先生、王帅先生、关宇先生及童志胜先生不再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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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参与本次增持的海航资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19-0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真实投资价值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董事会董事陈峰先生、王健先生、谭向东先生、李先华先生、逯鹰先生、陈文理先生、张岭先生、黄琪珺先生、汤亮先生、童甫先生、赵权先生于2017年12月12日提出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拟自2017年12月13日起三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7,500万元。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避免上述增持事项涉及内幕交易,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增持计划延期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的两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经公司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8年10月29日起,上述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继续实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8日、3月15日、3月28日、3月30日、4月17日、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209、2018-007、2018-033、2018-046、2018-047、2018-056、2018-230、2018-231号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鉴于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较长,实施期间海航集团部分董事发生调整,逯鹰先生、汤亮先生及赵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海航集团董事会董事职务,而上述增持承诺与其在海航集团担任董事会董事职务紧密相关,故逯鹰先生、汤亮先生及赵权先生不再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因实施期间海航集团原董事长王健先生已过世,无法履行其增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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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谭向东先生因无A股证券账户授权委托靳志军先生实施本次增持。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参与本次增持的海航集团董事会董事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