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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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月8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持股89%的控股子公司,因项目投资建设需要,自贡华西东城拟向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自贡华西东城PPP项目投资建设。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以在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150万元三年期定期存款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质押担保,专项用于自贡华西东城办理上述项目贷款业务。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8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PPP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其正在执行的PPP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建成;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担保。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9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质押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9%。

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持股89%的控股子公司,因项目投资建设需要,自贡华西东城拟向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用于自贡华西东城PPP项目投资建设。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协助子公司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以在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150万元三年期定期存款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的质押担保,专项用于自贡华西东城办理上述项目贷款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情况

公司名称: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龙乡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肖宇通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元

经营范围:城市开发建设、投资、资产经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自贡华西东城8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4、主要财务指标:自贡华西东城PPP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截止2018年9月30日,自贡华西东城资产总额110,025.78万元,净资产49,276.66万元;2018年1-9月,自贡华西东城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1.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质押

2、质押物:公司在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150万元三年期定期存款

3、担保期限:不超过期限3年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公司将在通过决策程序后与相关各方签署本次担保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董事会认为:(1)自贡华西东城主营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品服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公司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正在执行的PPP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建成。(2)“自贡市东部新城生态示范区一期工程PPP项目”正处于投资建设阶段,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自贡华西东城PPP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3)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

2、被担保方的资信、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分析:

(1)根据公司与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签订的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自贡华西东城)完成工程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项目公司将获得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及特许经营收益、市政道路养护费用等投资收益。投资回收资金来源稳定,偿还银行借款有保障。(2)被担保方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较小。(3)公司持有自贡华西东城89%的股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反担保情况:自贡华西东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贡华西东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PPP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其正在执行的PPP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建成;子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上述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自贡华西东城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67,3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90,389万元、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担保77,000万元、对其他方的担保0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0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