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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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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02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长庄奎龙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郑永伟先生、李国平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公司股本发生了变化,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股本增加事项对公司章程条款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006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19年1月25日下午1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5日

至2019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5)、会议内容:

5.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3审议《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4审议《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7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9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5.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03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永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并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004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04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首发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8元,共计募集资金2,062,36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744,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91,620,000.00元,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分销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620,000.00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7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91号)。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公司)、新凤鸣集团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均使用完毕并注销专户,中维化纤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18,261.01元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后注销专户。

(二) 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发行了2,15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2,153,000,0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53,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33,0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134,132,075.41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132,075.41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发行费用(均不含税)3,079,528.30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31,052,547.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116号)。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中维化纤公司、中石科技公司、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化纤公司)、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中辰化纤公司)、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中驰化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首发募集资金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维化纤锅炉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针对原有热媒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减少能耗,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未承诺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741.38万元,原承诺的完全达产年利润总额为65,870.00万元,该项目2018年3月10日投产,折算后实际利润总额低于承诺79.76%,主要系该项目2018年3月投产后逐步达产,投产后的合计产能利用率尚未达到100.00%,同时,受2018年四季度原油价格下跌影响,产品价格下跌,该募投项目盈利空间缩小。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首发募集资金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2017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石科技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30,000.00万元。中石科技公司已于2018年4月3日和2018年4月18日分别将将10,000.00万元和2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帐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17年4月2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2017年度,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74,8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150.13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赎回上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06.2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均已赎回。

(二) 可转债募集资金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经2018年9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中石科技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和2018年9月28日分别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10,000.00万元和15,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

2.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18年5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石科技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一年。2018年度,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57,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711.71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均已赎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首发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中石科技公司的首发募集资金均已投入项目使用,无结余资金,中维化纤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18,261.01元已于2018年9月25日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二) 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中维化纤公司、中石科技公司、中欣化纤公司、中辰化纤公司、中驰化纤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75,277,268.7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29,502,496.3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25,277,268.78元,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6.99%,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

附件: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功能性、共聚共混改性纤维项目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741.38万元,原承诺的完全达产年利润总额为65,870.00万元,该项目2018年3月10日投产,折算后实际利润总额低于承诺79.76%,主要系该项目2018年3月投产后逐步达产,投产后的合计产能利用率尚未达到100.00%,同时,受2018年四季度原油价格下跌影响,产品价格下跌,该募投项目盈利空间缩小。

附件3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该等项目尚未投资完成,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附件4

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中欣化纤年产28万吨改性纤维整合提升项目于2018年11月逐步陆续投产,该项目尚未投资完毕且尚未达到设定产能。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05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长庄奎龙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郑永伟先生、李国平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郑永伟先生、李国平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郑永伟先生、李国平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助理一职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个人简历

郑永伟先生: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1年2月任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班长;2001年3月至2003年9月任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3年10月至2009年6月任桐乡中欣化纤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9年7月至2011年3月任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桐乡市中驰化纤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8年3月任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桐乡市中益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PTA项目领导小组组长。

李国平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职于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员、工程师和车间主任(高级工程师);2002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浙江新凤鸣化纤有限公司聚酯分厂厂长;2008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酯事业部经理;2010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经理。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06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6号)核准,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发行了215,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11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转股12,349股,公司总股本由842,800,000股增加至842,812,349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8,050,000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由842,812,349股增加至850,862,3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42,812,349元变更为850,862,349元。

鉴于以上变更事项,公司拟修订《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07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路888号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5日

至2019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00、3、4、5、6、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00、3、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庄奎龙、屈凤琪、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德胜路888号 新凤鸣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13

电话:0573-88519631 传真:0573-88519639

联系人:范晓伟、吴耿敏、屈婷婷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