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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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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月1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李明起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由守谊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出席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章程修正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2、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因相关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未能获得监管机构的核准、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认为目前股价不能反映公司实际价值。为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并结合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30%。该用途下的股份回购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完毕。)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5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人民币10.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952.38万股至1,904.7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19%至2.3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但顺延后期限仍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0.5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04.7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7%。则回购并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如有部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部分用于注销的情形,该情形暂不做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8.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32亿元,流动资产为27.63亿元,若回购资金的上限为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3%、4.84%、7.24%。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此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东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益生物”),提议时间为2019年1月2日。东益生物在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未来六个月亦没有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的计划。

六、本次回购事项的相关授权

关于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后及时通知债权人。

4、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尚需通知债权人,公司可能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股票价格持续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本次回购如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存在 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4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5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0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7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15:00至2019年2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2、审议《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4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方式以2019年2月11日17 时前送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5- 6371119 传真:0535- 6371119

联系人:白星华 王永辉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75

2、投票简称为:东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每项提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9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9年1月30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