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9-00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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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文旅”)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94,000股,占湖南文旅首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2.12%。
自2018年1月30日首次减持起至2019年1月8日期间,湖南文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38,885股,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2.12%减少至7.03%。其中,湖南文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72,76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66,123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文旅持有公司股份5,055,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湖南文旅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9-00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一、自2018年12月27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应当披露的交易的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须做出相应披露。2018年12月27日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已逐一披露,现就2018年12月27日起相关情况进行披露。自2018年12月27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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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吉游社:指吉游社(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吉比特间接控股子公司;
2、飓峰科技:指厦门飓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系吉比特全资子公司;
3、雷霆科技:指厦门雷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吉比特间接控股子公司;
4、深圳雷信:指深圳雷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吉比特间接控股子公司;
5、海南博约:指海南博约互动娱乐有限公司,系吉比特间接控股子公司。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公告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32,363.4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出现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及《产品说明书》;
(二)吉比特与平安银行于2018年12月28日签订的《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三)吉比特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于2019年1月4日签订的共赢利率结构2377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说明书》;
(四)海南博约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于 2019年1月9日签订的《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
(五)吉比特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于2019年1月10日签订的共赢利率结构2394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名称: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比特
股票代码:60344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写字楼33025房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写字楼33025房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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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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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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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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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吉比特股份是出于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湖南文旅于2018年8月16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312,933股,即不超过吉比特总股本的6.00%。湖南文旅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文旅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文旅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吉比特股份。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湖南文旅暂无其他减持计划。湖南文旅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承诺,于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吉比特股份,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减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比特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南文旅持有吉比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94,000股,占湖南文旅首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吉比特总股本的12.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1月30日首次减持起至2019年1月8日期间,湖南文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吉比特股份3,638,885股,其持有吉比特股份比例由12.12%减少至7.03%。其中,湖南文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吉比特股份2,872,76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吉比特股份766,123股。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湖南文旅持有吉比特股份5,055,115股,占吉比特总股本的7.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吉比特股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有吉比特股份比例变动达5%发生之日前6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吉比特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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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
二、备置地点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刘昼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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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刘昼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