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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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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9-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46),公司股东孙合友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51,4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孙合友先生的通知,其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7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自2018年12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后至今,孙合友先生累计减持4,925,502股,合计减持比例为1.25%。

自2018年12月20日孙合友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孙合友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3,899,1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孙合友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追加锁定承诺

孙合友先生于2013年1月出具追加锁定承诺函,承诺对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到期之后,自愿延长锁定期限12个月,延长后锁定期为2013年1月22日至2014年1月21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高管锁定承诺

孙合友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孙合友先生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不减持承诺

孙合友先生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精神,于2015年7月10日承诺,自该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5年7月23日孙合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后承诺,自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5、减持承诺

孙合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八人共同承诺:自2016年12月23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2017年3月17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2018年11月30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孙合友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预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孙合友先生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杨志强先生、严中华先生、孙合友先生等八位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八人共同承诺:自2019年1月8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