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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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 公告编号:2019-00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9日一一2019年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宝松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股178,224,641,占公司总股份的58.2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78,134,7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9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3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8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94%。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 选举朱宝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朱宝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朱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钱少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钱少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赵晓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赵晓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01 选举孟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孟晓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朱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金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1%。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金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3.01 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同意178,163,2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陈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8,224,641股,其中同意178,224,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8,224,641股,其中同意178,224,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9,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丁天律师、王振亭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 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 公告编号:2019-00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下午15:30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5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7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朱宝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朱宝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选举朱丽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朱宝松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朱丽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朱丽霞女士提名,同意聘任钱少伦先生、赵晓兵先生、宋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朱宝松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赵晓兵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赵晓兵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31 9217

传真:0571-8631 9217

电子邮箱:zhaoxb@baoding-tech.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邮编:31110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朱丽霞女士提名,同意聘任马建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朱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朱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31 9217

传真:0571-8631 9217

电子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邮编 :311106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翁金花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朱宝松,男,1955年生,浙江余杭人,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余杭县塘南建材厂车间主任,余杭县塘南灯具厂厂长,塘栖铸造厂厂长、塘栖铸造厂党支部书记,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曾获“余杭区优秀党员”、“杭州市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余杭区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市余杭区塘栖商会会长;杭州市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塘栖镇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朱宝松先生与朱丽霞女士为父女关系,两人共同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副总经理钱少伦系其内弟。朱宝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日,朱宝松、朱丽霞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玉英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71.11%。其中:朱宝松、朱丽霞及其一致行动人钱玉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为3,463.47万股、9,850万股、4,378.49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1.31%、32.17%、14.30%;合计持有17,691.96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57.78%;朱宝松、朱丽霞通过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万股,股权比例为7.350%;朱宝松、朱丽霞通过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0万股,股权比例为5.98%。

2、朱丽霞,女,1981年生,浙江余杭人,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历任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杭州市青年英才奖、余杭区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杭州联舟船舶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市余杭区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余杭区青年商会副会长,杭州市余杭区新生代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杭州市余杭区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塘栖镇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朱丽霞女士系朱宝松先生的女儿,两人共同被认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副总经理钱少伦系其舅舅。朱丽霞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朱丽霞女士持股情况详见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宝松先生的简历。

3、钱少伦,男,196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塘南小学教师,杭州塘栖钢丝绳厂人力资源管理,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钱少伦先生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0.2563%股份,通过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4408%股份,系朱宝松先生之内弟、朱丽霞女士的舅舅。除与朱宝松、朱丽霞、宋亮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赵晓兵,男,1966年生,硕士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华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国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报告日,赵晓兵先生通过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959%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宋亮,男,1980年生,浙江杭州人,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部长、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宋亮先生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0.2371%股份,系朱丽霞女士配偶,除与朱宝松、朱丽霞、钱少伦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马建良,男,1970年11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注册高级纳税筹划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余杭县塘南丝织厂(现为杭州凯峰纺织品有限公司)、杭州盛德冶金炉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州市余杭区宝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马建良先生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朱琳,女,1993 年6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杭州汇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会计助理等职,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表助理。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于2017年7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考试。

截至本公告日,朱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切实履行证券事务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8、翁金花,女,1978年11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初级职称。曾任杭州超峰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兰菱弹簧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会计。现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翁金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立案调查,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规则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切实履行审计部负责人应履行的职责。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 公告编号:2019-00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下午16: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5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陈静女士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静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陈静女士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陈静,女,1971年生,浙江余杭人,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曾任杭州万胜钢缆集团公司生产部统计员,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生产部部长,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陈静女士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0.1025%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进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