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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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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9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独立董事刘晓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李苏华先生、杨水森先生、李碧君女士、李仕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李苏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杨水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李碧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提名李仕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被提名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不设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位。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赖玉珍女士、刘立萍女士、庄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赖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刘立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庄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前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赖玉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定于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苏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暨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福田区慈善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资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广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商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汕尾商会常务副会长、香港广东汕尾同乡总会荣誉会长、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福田区劳动服务公司粮油经理部负责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美芝建设实验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深圳市天赞建设实验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监事、董事、董事长、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市实力建筑设备劳务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亿泰迅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苏华先生持有公司51.02%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水森先生、董事李碧君女士、副总经理李文深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苏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苏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水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暨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深圳市装饰行业专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惠州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曾任福田区劳动服务公司粮油经理部职员, 深圳市美芝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总监,深圳市实力建筑设备劳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水森先生持有公司0.99%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苏华先生、股东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李碧君女士、副总经理李文深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水森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水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碧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华威大学供应链及物流管理专业硕士,经济学本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市宇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第三届福田区工商业联合会执委会副会长,深圳市福田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威尔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常务)董事。

李碧君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苏华先生、股东深圳市深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水森先生、副总经理李文深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碧君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碧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仕雄,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深圳大学电子商务管理专业,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分行办事员,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会计、办公室副主任、财务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副总经理。

李仕雄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仕雄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仕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赖玉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海南大学会计系,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任深圳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银湖旅游中心会计,深圳山峰联合企业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深圳市易事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赖玉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赖玉珍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赖玉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立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律师资格,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更名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曾任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从事经济犯罪的审判工作,西北国棉五厂(后更名为五环集团)法律顾问,深圳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专职法律顾问,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副总经理(部门总负责人)及该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备案的法律责任人,深圳天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员。

刘立萍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刘立萍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立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庄志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市华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项目经理、装饰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顾问,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

庄志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庄志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庄志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2 月29日以书面通知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向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同意许文浩先生、杨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许文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杨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最近二年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候选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许文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吉林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学士学位,助理经济师,公司采购部副经理、监事。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行政文员、经营投标员、经营部副经理,深圳市实力建筑设备劳务有限公司监事。

2、杨勃,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原西安矿业学院)建筑工程专业,建筑装饰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公司成本部经理。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本部副经理,深圳市金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算部负责人,甘肃省建工集团省建九公司施工员兼技术助理职务。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15:00至2019年1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苏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杨水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碧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李仕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赖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刘立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庄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许文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杨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2019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董事和非职工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群、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6

2.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会议选举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将选举结果公告如下: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信息技术部经理李文晖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附件:李文晖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李文晖先生简历

李文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重庆商学院会计专业,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主管,深圳市不见不散电子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深圳市标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英德市财政局科员。

李文晖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文晖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文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赖玉珍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立萍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庄志伟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赖玉珍,作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下转5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