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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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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9-002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滨召集,并于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0人,实际到会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冯滨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

10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9-003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0日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李海涛召集,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李海涛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9-004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可以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概述

1、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项产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2个月,如单项产品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的,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项产品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或品牌较大、信誉较高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

尽管上述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保本型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合同及协议应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投资风险较低,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