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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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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二)本基金的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主动管理的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和个股精选,力争获取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投资于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对包括宏观经济形势、政策走势、证券市场环境等在内的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创新是中国未来转型发展的首要驱动力。中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作为规模宏大的创新行动,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化创新机制和创新成果。今后中国发展的巨大潜能仍然蕴藏在创新变革带来的发展机遇中。本基金主要通过对拥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积极挖掘企业的创新溢价,分享其投资机会,来创造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万众创新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对万众创新的界定涵盖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多个角度。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新的创新主题分析角度也将被纳入本基金的创新主题。

(2)创新概念的投资维度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根据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国际经济体变化情况的发展趋势,深度挖掘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创新因素,寻找各个行业中能够受益于创新因素的投资机会,对业绩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市场估值合理、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并且具有竞争优势突出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组合配置。本基金对创新动力的挖掘将主要包括新科技、新产业以及新业态三个维度。

1)新科技维度

本基金本所指的科技创新主要是指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企业盈利能力、社会的生产力具有促进作用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工艺流程方法优化及各类推动企业发展的创新,包括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等。本基金将通过对新技术出现后在技术深度、需求广度、产业融合度以及政策支持度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分析,深入挖掘其所蕴含的价值潜力,在此基础上,考虑相应科技成果对其上下游产业链的影响力以及带动性,选择深度受益行业作为重点配置方向。

2)新产业维度

本基金的新产业主要是指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产业结构的大趋势下,战略布局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规定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另外,本基金还将对新产业的研究范畴进行动态分析和调整。捕捉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性造成的新产业分布差异,及不同经济发展阶段造成的新产业的产业构成变化带来的投资机会。

3)新业态维度

新业态投资维度是指挖掘在业态发展进程中,以跨行业整合、或者利用新的经营方式、新的经营技术、新的经营手段为现有商业模式进行升级带来的投资机会,包括传统行业中运用新技术、理念对企业生态进行变革和重构的企业,主要从企业生产力的提高、营销及渠道效率的提升、成本减少,及融资渠道拓展等维度进行分析考核。

本基金将深入研究技术创新、社会组织方式变化、需求创新以及产业价值链分解融合等因素在促使新业态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并判断各种新业态的市场潜力以及拉动效力。重点配置市场潜力巨大,拉动效力强劲的新业态相关产业 。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创新概念维度界定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相关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同时应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3)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受益于创新概念的公司因所处行业不同需要通过不同的分析方法进行筛选,精选优质个股。

1)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主要包括:公司的新技术开发能力、产品的独特性分析、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水平,公司的管理及治理结构是否稳定、股东方面的支持、资本运作能力等,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间的公司。

2)定量分析

相对估值指标用以判断上市公司的估值高低,以选择恰当的买入时点。相对估值指标如PE、PB、PEG等反映了市场价格、企业盈利或企业净资产和企业成长性之间的关系。本基金将基于各个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横向、纵向比较分析,挖掘优质的投资标的,选择估值位于合理区间下限的相关受益企业进行投资。3、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充分考虑衍生品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或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利用正股和权证之间的不同组合来套取无风险收益。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基础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结合相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投资组合对于债券的投资主要为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跨市场套利策略等,并择机把握市场有效性不足情况下的交易机会。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3)投资品种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水平。

2、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研究

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充分利用外部和内部的研究资源提供研究成果,挖掘投资机会,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并对基金经理进行授权,对基金的投资进行总体监控。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议。

(3)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委员会确定的总体投资策略和原则以及研究团队提供的分析和建议等信息,在遵守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本基金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团队负责执行基金经理投资指令,同时承担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与绩效评估

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由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组成。风险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投资绩效及风险进行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结合市场、法律等环境的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及意见。

(6)组合调整

基金经理根据行业状况、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应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8年9月,新北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60号),对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和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基金投资新北洋(002376)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新北洋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的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8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人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单位: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单位:元)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3、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计算方法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入总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1)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申购补差费率 = 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 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则申购补差费为0。

(2)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7月17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