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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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及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及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李晓华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2018年7月12日起六个月内。

2、截至2019年1月1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益投资已完成增持58,7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73,867,912股的0.0124%),增持金额217.25万元;李晓华先生已完成增持138,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73,867,912股的0.0293%),增持金额585.31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73号),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李晓华先生计划自2018年7月12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1,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进展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9号)。

近日,公司接到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的告知函,合益投资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7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73,867,912股的0.0124%),增持金额217.25万元;李晓华先生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8,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73,867,912股的0.0293%),增持金额585.31万元。合益投资和李晓华先生增持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合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李晓华先生。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72,900,000股,合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3,8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06%;李晓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晓华先生通过合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9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5%,李晓华先生通过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5,961股,占公司总股本0.73%,因此李晓华先生间接或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88,861股,占公司总股本2.08%。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的减持情况: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800万 元,不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7月12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锁定安排: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本次增持股份自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不得转让。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2018年7月12日至2019年1月11日,合益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7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73,867,912股的0.0124%,累计增持金额为217.25万元;李晓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8,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73,867,912股的0.0293%,累计增持金额为585.31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合益投资和李晓华先生增持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①截止 2018 年 7 月 11 日,李晓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后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90.08%股权的新增股份于 2018年8月15日上市,李晓华先生于上述股份发行中取得公司股份41,078,682股,本次增持后共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17,582股,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8-092号);

②截止2018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272,900,000股,后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恩捷90.08%股权,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时7名激励获授但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73,867,912股,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号)。

四、律师专项法律意见

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