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11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股东收购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094号),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2018年7月2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以7.28亿元向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航安)49%股权。协议约定,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控股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控股股东在收到股权转让款的50%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过户。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向控股股东支付了3.64亿元,但由于京航安49%股权一直处于质押状况,因此上述股权未能过户。2019年1月12日,公司发布进展公告称,上述股权仍未能过户,但目前京航安董事会成员及运营人员无远东控股委派人员,日常管理由上市公司全面控制,公司已实质取得其49%的股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和补充说明。

一、请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京航安49%股权具体质押情况、至今无法解除质押的原因以及后续解除质押并办理过户的安排。

二、请公司明确知晓上述股权短期内无法解除质押的具体时点,控股股东是否及时履行相关告知义务。对于本次收购,董事会是否已进行充分的调查,公司是否存在明知质押无法解除、股权无法过户仍向控股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况。

三、对于上述股权过户事项,你公司是否存在切实可行、明确的解决方案,是否有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具体措施。请明确公司在已经控制京航安51%股权且目标股权短期内无法过户的情况下,仍进一步收购京航安股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四、针对收购及后续股权转让事项,请核实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勤勉尽责,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你公司应当明确、有针对性的回复问询函中内容、并请独立董事对于上述事项逐项发表专项意见。请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对于问询函的上述问题,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