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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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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1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电话告知。会议由董事长靳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9,900万元,具体如下:

以上授信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的议案》

为合理使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拟使用不超过2个亿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意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2个亿,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李彩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5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998 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59,114,653股变更为359,014,653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李彩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59,114,653股变更为359,014,6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59,114,653元人民币变更为359,014,653元人民币。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以及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事项,并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本次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2019年1月15日下午2点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9,900万元,具体如下:

以上授信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特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度的议案》

为合理使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拟使用不超过2个亿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拟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意时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得超过2个亿,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李彩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5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998 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59,114,653股变更为359,014,653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象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李彩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59,114,653股变更为359,014,6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59,114,653元人民币变更为359,014,653元人民币。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以及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事项,并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本次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3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39号来福士广场T1写字楼-2803北特科技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31日

至2019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也将于会议召开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形式登记,

信函和邮件以本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信函或邮件里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时间: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 早上8:30-11:30

下午 2:00-5:00。

(五)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业路666号 北特科技证券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先生 电话:021-62190266-666

邮箱:touzizhe@beite.net.cn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李彩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则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应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和其它说明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998 元。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799,800元人民币。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上述所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359,014,653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59,014,653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激励对象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李彩丽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李彩丽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北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特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法律意见书。

5、北特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6、北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北特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8、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对象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李彩丽已离职,公司拟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359,114,653股变更为359,014,6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59,114,653元人民币变更为359,014,653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 因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以及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事项,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本次章程修改对照表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还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9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帮助子公司在设备升级换代和产能提升中获取必要的融资,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两项额度不能调剂。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兴文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40.32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6日

经营范围: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的生产,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天津北特铝合金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七号路中央大道16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铝合金精密制造;金属材料的研发;汽车底盘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铝合金锻造模具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阻止进出口的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82%股权。

(三)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北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63号

法定代表人:靳晓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

最近一期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6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告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未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下年度发展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高效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在处于高速发展期,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3,9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