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168 股票简称:莎普爱思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莎普爱思

股票代码:60316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38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由持股5%以上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

签署日期: 2019年1月15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莎普爱思股份外,未单独或合计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莎普爱思部分股份的目的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莎普爱思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莎普爱思股份的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及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股票价格等情况,将继续减持所持莎普爱思股份,且至多不超过16,129,600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4.999992%)。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莎普爱思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99,712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比例为7.4706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莎普爱思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一)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2018年6月28日,莎普爱思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综合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累计为7,970,112股,比例为2.47064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129,6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比例为4.999992%;信息披露义务人由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莎普爱思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018年8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即将原质押的1,300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莎普爱思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莎普爱思股份的情况:

2018年7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6,45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1.9994%,减持价格为8.51元/股。

2018年8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2,210,288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685%,减持均价为8.76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莎普爱思办公地点。

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5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

签署日期:2019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9-00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泉平先生由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泉平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38弄,通讯地址为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保丰村,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99,712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比例为7.470636%。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2018年6月28日,莎普爱思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莎普爱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综合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数量累计为7,970,112股,比例为2.47064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129,6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比例为4.999992%;王泉平由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变为持股5%以下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莎普爱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泉平)》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莎普爱思股份的安排;将继续减持所持莎普爱思股份,且至多不超过16,129,600股莎普爱思股份(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4.999992%)。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