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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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9-009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及其自然人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斯顿投资”)因围绕本公司上下游产业链投资的资金需求,以及埃斯顿投资之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财务安排,提出的《减持公司股份意向的告知函》。计划减持前,埃斯顿投资持有公司10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9%,计划自减持意向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6,750,000股,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截至2019年1月10日,埃斯顿投资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258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埃斯顿投资的书面告知函,截至2019年1月15日,埃斯顿投资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 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埃斯顿投资本次实施的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