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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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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正式转型为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2019-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17日发布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选择期结束之日后的次日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现将具体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集中选择期(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15日)结束后的次日,即2019年1月16日将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变更为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19年1月16日起,《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转型为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2019年1月16日,结束之日为2019年1月16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前的倒数第一日,依此类推。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份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份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即每个开放期首日为每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第三年年度对日,包括该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正式转型为东方红睿阳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