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现民航强国战略目标,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完善顺丰全国航空运输网络布局,2017年12月13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泰森”)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订《关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合作协议》,顺丰泰森与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合资合同》,顺丰泰森以自有资金出资23亿元人民币参与设立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合资公司”),顺丰泰森持股比例为46%,机场合资公司将全面负责鄂州机场的建设和运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枢纽机场合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机场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2018年2月23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于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的批复》(国函〔2018〕26号),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的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19年1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官方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53号)(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此外,截至目前,机场合资公司已取得《民航局关于湖北鄂州民用机场总体规划的批复》(民航函【2018】1170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批复”)。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主要内容
1、同意新建鄂州民用机场。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期工程飞行区跑道滑行道系统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30万吨的目标设计,航站区、转运中心等设施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45万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E。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机场工程:建设东、西2条远距平等跑道及滑行道系统,跑道长3600米、宽45米,跑道间距1900米,主降方向均设置Ⅱ类精密进近系统,次降方向均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系统,建设1.5万平方米的航站楼,2.4万平方米的货运用房,124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消防救援、供电、供水等设施。
(2)转运中心及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转运中心工程,建设67.8万平方米的分拣中心以及分拣转运系统设备等,建设4.1万平方米的海关、安检、顺丰公司办公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用房。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建设15.5万平方米的机务维修设施,3.1万平方米的地面及勤务设施,19.8万平方米的综合保障用房等。
(3)供油工程:建设4万立方米的机场油库,1个5000吨级的码头泊位,以及航空加油站、输油管线等。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20.63亿元,由机场工程、转运中心及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供油工程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出资如下:
(1)机场工程投资158.57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约79.29亿元,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2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6.4亿元。其余资本金54.69亿元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有限公司、顺丰泰森按49:5:46的比例出资,分别为26.8亿元、2.73亿元、25.16亿元。湖北省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有限公司安排自有资金,顺丰泰森安排自有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资金由三方成立的机场合资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2)转运中心工程投资115.29亿元,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投资37.52亿元,共计152.81亿元,均由顺丰泰森负责筹措。
(3)供油工程投资9.25亿元,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措。
(4)机场合资公司作为机场工程项目法人,顺丰泰森作为转运中心及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项目法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供油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各自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总体规划批复主要内容
1、同意修改后上报的《湖北鄂州民用机场总体规划(2018年版审定稿)》。
2、湖北鄂州民用机场定位为客运支线、货运枢纽机场。主要发展国内各主要城市及境外的航空快递运营中转业务,兼顾传统航空客、货运服务。
3、鄂州地区空域环境较为复杂,请机场合资公司积极协调军、民航有关单位,抓紧研究落实空域规划及飞行程序方案,满足机场运行需求。
4、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鄂州机场集疏运功能需要,做好机场外围铁路、公路、城市轨道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规划衔接,打造以鄂州机场为核心,衔接顺畅、服务便捷、集约环保的综合交通体系。
5、请地方政府将鄂州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协调机场和临空经济区的规划发展,严格控制机场周边的开发建设,切实保护好机场净空、电磁环境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落实好噪音处理和相容性措施等工作,确保机场建设运营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相协调。
6、《湖北鄂州民用机场总体规划(2018年版审定稿)》主要内容包括:
按照满足近期2030年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30万吨、飞机起降9.2万架次,远期2050年旅客吞吐量2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908万吨、飞机起降27万架次进行规划。近期规划用地面积1189公顷、远期规划用地面积2391公顷。具体包括:(1)飞机区规划;(2)枢纽转运货运区规划;(3)航站区规划;(4)公共货运区规划;(5)机务维修区规划;(6)工作区规划;(7)空域规划;(8)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规划;(9)供油设施规划;(10)公用设施规划;(11)消防及救援设施规划;(12)综合交通规划。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符合战略发展需要,预计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项目方案设计和投资的具体安排过程中,公司将全面考虑未来战略布局、运营规划、财务状况、市场变化等重要因素,优化方案,提升效益,确保项目在满足未来公司发展需求,提升公司长期价值的同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把握建设节奏和保障股东利益。
四、风险提示
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在建设程序和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