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下转72版)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04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意见,现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原公告“担保概述”项下内容补充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担保议案的情况”,补充后内容如下:
“1、公司持股99.41%的控股子公司重庆中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讯物业”)接受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38,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中讯物业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讯物业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114,000万元,本次对中讯物业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中讯物业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2、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兆基”)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不超过33,500万元贷款,期限3年。民生银行重庆分行为上述贷款出具35,000万元借款保函,金科兆基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反担保抵押,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金科兆基55%的股权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反担保质押,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金科兆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科兆基本年度经审议累计担保额度为207,000万元,本次对金科兆基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金科兆基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及注3。
3、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陕西金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润达”)接受广发银行西安分行提供的不超过4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陕西金润达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存单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陕西金润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陕西金润达本年度经审议累计担保额度为88,300万元,本次对陕西金润达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陕西金润达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4、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科商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庆科商贸拥有的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用以融资,庆科商贸作为债务人接受东方资产重组借款75,000万元,期限24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瑞”)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庆科商贸本年度经审议累计担保额度为304,000万元,本次对庆科商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庆科商贸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5、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金科德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德远”)接受北京银行通过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单一信托计划提供不超过75,000万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金科德远以其自有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38,2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且金科德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科德远本年度经审议累计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本次对金科德远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金科德远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江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江龙”)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对成都江龙拥有的金额为35,000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华融资产用以融资,同时成都江龙与重庆宇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宇瀚”)与华融资产签订《还款协议》,约定由成都江龙和重庆宇瀚作为共同还款人,在还款宽限期满即24个月时履行还款义务。针对本次融资,成都江龙以其持有重庆宇瀚96.8%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成都金科双翼置业有限公司以其部分资产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对重庆品锦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75,558.70万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都江龙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1,300万元,本次对成都江龙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本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对成都江龙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重庆宇瀚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73,600万元,本次对重庆宇瀚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本年度剩余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宇瀚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7、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重庆中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峰”)分别接受农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提供的不超过10,000万元及5,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分别为其提供金额10,000万元及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中峰其他股东重庆益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欣公司”)为本次交易按照49%的权益比例向公司及重庆金科提供反担保,重庆中峰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中峰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本次对重庆中峰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中峰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8、公司持股3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金桂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桂力城”)接受大连银行天津分行提供的不超过4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36个月。天津金桂力城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13,6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且天津金桂力城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津金桂力城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31,000万元,本次对天津金桂力城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天津金桂力城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9、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合肥金骏梁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骏梁合”)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收购协议》,合肥金骏梁合转让其名下土地使用权及使用权项下的在建工程、建筑物等特定资产的收益权,收购对价不超过75,000万元,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支付期限为36个月。合肥金骏梁合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与上海中梁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梁”)均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上海中梁按权益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肥金骏梁合本年度经审议累计担保额度为101,000万元,本次对合肥金骏梁合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合肥金骏梁合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1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金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瑞祥”)接受上海银行成都分行提供的不超过25,000万元的贷款,期限2.5年。成都金瑞祥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都金瑞祥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本次对成都金瑞祥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本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需进行调剂,本次担保前后对成都金瑞祥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11、公司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雅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雅云”)接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提供的不超过40,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重庆雅云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科润”)以持有重庆雅云8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重庆雅云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雅云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43,000万元,本次对重庆雅云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雅云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12、公司持股34%的控股子公司重庆亿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臻”)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署《债务重组合同》,重庆亿臻作为债务人接受信达资产重组金额100,200万元,重组宽限期为24个月。重庆亿臻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以持有重庆亿臻34%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按权益比例为其提供34,068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亿臻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35,000万元,本次对重庆亿臻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亿臻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13、公司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许昌金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金康”)接受中原银行许昌分行提供的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24个月。许昌金康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百俊”)以持有许昌金康5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其他股东方的关联企业均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许昌金康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本次对许昌金康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许昌金康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14、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财富兴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财富兴园”)接受光大银行株洲分行提供的不超过31,500万元的贷款,期限2.5年。株洲财富兴园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株洲财富兴园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本次对株洲财富兴园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株洲财富兴园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15、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接受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不超过26,000万元的贷款,期限24个月。金科骏耀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金科骏耀本年度经审议累计担保额度为84,000万元,本次对金科骏耀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金科骏耀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16、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在浙商银行重庆分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上述期间是指债务发生时间。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金科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对重庆金科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本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需在调剂范围内进行调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金科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17、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骏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骏功”)接受工商银行重庆建新北路支行提供的不超过7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重庆骏功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重庆骏功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本次对重庆骏功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本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需在调剂范围内进行调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骏功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18、公司持股50.5%的控股子公司重庆西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西道”)接受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提供的5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重庆西道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璧山区金科众玺置业有限公司以持有重庆西道50.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其他股东方的关联企业均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重庆西道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西道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本次对重庆西道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本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需在调剂范围内进行调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重庆西道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19、公司持股50.1%的控股子公司贵阳鑫科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天宸”)接受民生银行贵阳分行提供的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贷款,期限3年。鑫科天宸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按50.1%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鑫科天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鑫科天宸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本次对鑫科天宸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其本年度已审议担保额度,需在调剂范围内进行调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鑫科天宸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及调剂情况详见表2。
20、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金科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百俊”)与用友(深圳)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购房尾款商业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为700万元,期限截止于2019年11月21日。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肥百俊本年度经审议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本次对合肥百俊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前后对合肥百俊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表1。
21、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票据提供增信担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票据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58,209.54万元,期限6个月或12个月。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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