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0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9年1月1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并授权北京天海董事会以不低于国资委核准后的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厘定挂牌价格等相关转让事宜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9-003号公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公告编号:2019- 00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4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第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4日
至2019年3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当于2019年2月11日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交回本公司,回执形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
持有本公司H股的股东请注意,本公司将于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之股东,如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于2019年1月31日下午4:30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交回本公司在香港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1、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和表决。
2、委托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3、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签署,则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之办公地址或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7365383/58761949
传真:010-87392058
联系人:京城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漷县南三街2号
邮编:101109
2、预期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0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海”)51%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的51%;
2、山东天海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海”)持有其51.00%股权,山东永安合力钢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合力”)持有其49.00%股权。本次公开挂牌实施过程中,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永安合力未放弃其作为山东天海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若本次公开挂牌实施过程中,永安合力最终获得受让方资格,按照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15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鉴于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山东天海股权,公司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主要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6、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 2019 年度的损益产生影响,具体金额将根据后续正式挂牌转让后的结果进行测算并披露。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竞价方式出售所持山东天海51.00%股权,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永安合力未放弃其作为山东天海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若本次公开挂牌实施过程中,永安合力最终获得受让方资格,则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如永安合力未能获得受让方资格,则此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4028号),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山东天海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评估值为12,041.05万元。北京天海拟以国资委核准后的山东天海净资产评估值的51%作为挂牌价格,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天海51%股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51%股权预挂牌事宜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主要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出售公司所持山东天海51.0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少春
注册资本:人民币11,4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06月12日
经营范围:生产:无缝气瓶(仅限钢质无缝气瓶)、焊接气瓶;销售:工业气瓶及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交易标的的股权结构:
■
5、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出售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确定,但不得低于最终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4028号)所确定的评估值的51.00%。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拟出售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4028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定估算。
1、收益法评估结果
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账面价值为26,717.30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6,022.1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695.15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275.69万元,增值额为580.55万元,增值率为5.43%。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6,717.30万元,评估价值为28,063.20万元,增值额为1,345.90万元,增值率为5.0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6,022.15万元,评估价值为16,022.15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695.1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041.05万元,增值额为1,345.90万元,增值率为12.58%。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3、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275.69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2,041.05万元,两者相差765.36 万元,差异率为6.79%。
差异原因主要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而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角度反映企业价值。
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度,成立时间较短,历史年度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率等变化幅度较大,且其主要成本为钢材采购成本,受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近年来钢材市场价格不稳定,造成企业成本以及毛利率异常,未来毛利率难以准确预测,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能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2,041.05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公司拟与标的资产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产权交易协议(公司为甲方,受让方为乙方)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一)产权转让标的
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股权。以下均称产权。
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5842.05万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已经全额缴清。
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产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产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二) 产权转让方式
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三)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格
乙方须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的摘牌价格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以外币支付转让价款的,以乙方支付转让价款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外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为汇兑牌价,确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外币金额。乙方逾期支付转让价款的,应付转让价款最后一日与逾期支付日期间的汇率风险,由乙方承担。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下述分期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70%,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2)乙方将剩余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且将该笔剩余价款及相应利息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一并向甲方付清。对于本条款所述剩余价款,乙方以股权质押或第三方提供连带担保等合法的方式提供担保具体事宜。
(四)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
3、产权交易完成后30日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8条规定的标的企业的《财产及资料清单》,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
4、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材料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企业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6、乙方将原标的企业注销,将其资产并入本企业或其所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需要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7、2014年5月28日,就甲方许可标的企业使用约定商标事宜,甲方与标的企业签署了《商标许可协议》,根据《商标许可协议》的约定,甲方持有标的企业的股权少于4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商标许可协议》,乙方应促使标的企业根据甲方的要求就终止前述《商标许可协议》事宜签订协议。
8、乙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在产权交易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再包含“天海”字样。
(五)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3、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交割一日,违约金按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交割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
5、 标的企业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第7.7条所述协议的,或标的企业未在本协议第7.8条所述期限内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资源配置,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交易股权类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变化。
六、该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51%股权预挂牌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涉及的《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4028号)尚需最终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
本次交易构成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主要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4028号);
6、《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02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在北京京城机电大厦18层第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李革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51%股权挂牌,并授权北京天海董事会以不低于国资委核准后的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厘定挂牌价格等相关转让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李革军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提出辞去本公司监事长并监事职务,并将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监事后生效。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第九届监事会拟提名苗俊宏先生(简历见附件)作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建议监事任期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日起至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李先生确认并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需让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事宜。监事会与李先生确认并不知悉尚有须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负担之任何尚未完成的私人责任或因辞任而可能对该责任产生影响,并且李先生与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而致使李先生辞去其职务。
监事会对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监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公司任职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职务薪酬,公司将与侯任监事苗俊宏先生签订有关服务合约,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苗俊宏 中国国籍 男 54岁 苗先生曾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工会副主席、董事会秘书、党办主任、董办主任、董监办主任,北一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京城置地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监事办公室外派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