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林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王戈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王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英飞拓: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刊载于2019年1月17日的《证券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张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张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刊载于2019年1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依据《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应修订了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刊载于2019年1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董事华元柳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英飞拓: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5)》,刊载于2019年1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王戈先生简历:
王戈,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王戈先生从事多年的企业管理工作,历任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部长、部长,建安集团建筑市政公司经理、支部副书记,建安集团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之日,王戈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戈先生任职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1.35%股份。王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戈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力先生简历:
张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经理、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负责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
截至公告之日,张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刊载于2019年1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依据《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应修订了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刊载于2019年1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冲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冲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林冲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赵晋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晋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林冲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晋琳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晋琳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赵晋琳女士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2019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王戈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补选张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林冲先生、赵晋琳女士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林冲先生、赵晋琳女士的辛勤工作及其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 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合称“《资管细则》”)。为适应资管细则之相关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中的对应条款内容进行调整,相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业已重新拟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基于拟参与持股计划员工对于公司的认可与公司激励核心人才的需要,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对应条款内容进行调整,相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业已在重新拟定。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调整内容如下:
“特别提示”章节
原内容: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董事会选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但不包括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来直接或间接持有英飞拓股票。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12,8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5、按照公司股票2018年9月26日的收盘价3.79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3377.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8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修改为: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拟选择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由其成立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但不包括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来直接或间接持有英飞拓股票。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14,8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5、按照公司股票2019年1月16日的收盘价3.86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3834.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2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风险提示”章节
原内容: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相关合同尚在拟定当中,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签署实施,目前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修改为: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相关合同尚在拟定当中,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签署实施,目前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章节
原内容: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12,8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2,800万份。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计划设置预留份额且暂由公司员工刘务祥先生代为持有,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届时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应符合本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并遵守本计划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修改为: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14,8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为了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计划设置预留部分且暂由公司员工刘务祥先生代为持有,预留部分的认购对象届时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预留部分的认购对象应符合本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并遵守本计划的相关规定。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章节
原内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2,800万元,按照公司股票2018年9月26日的收盘价3.79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3377.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82%。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修改为: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4,800万元,按照公司股票2019年1月16日的收盘价3.86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3834.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20%。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章节
原内容: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产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其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修改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为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五、资产管理机构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其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章节
原内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修改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第九章 本持股计划的受托人管理”章节
原内容:
一、本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将选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其签订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合同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国信证券英飞拓员工持股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5、计划规模:本单一计划以金额方式分期缴付,以份额方式确认。委托人确认:本单一计划各期缴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28,000,000元。
修改为:
一、本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拟选任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其签订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合同。合同定稿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海航期货英飞拓员工持股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管理人: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4、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计划规模:本单一计划以金额方式分期缴付,以份额方式确认。委托人确认:本单一计划各期缴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48,000,000元。
二、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调整内容如下: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章节
原内容: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包括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2,800万元,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修改为: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包括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4,800万元,用于购买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章节
原内容: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2,800万元,按照公司股票2018年9月26日的收盘价3.79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3377.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82%。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修改为: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4,800万元,按照公司股票2019年1月16日的收盘价3.86元测算,资产管理计划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3834.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20%。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如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告。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机构”章节
原内容:
公司将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修改为:
公司拟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章节
原内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修改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委托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1、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素事项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提请,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二次修订稿)》及《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31日一一2019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5:00至2019年2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2为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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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9年1月29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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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9年1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