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0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东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股东新疆威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威讯”)的函告,获悉新疆威讯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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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威讯持有公司股份450,795,176股,占公司总股本(9,227,270,473股)的4.89%;新疆威讯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177,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二、其他说明
本次系新疆威讯对其2018年1月17日被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股份质押情况已于2018年1月18日披露,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8-003)。
截至本公告之日,新疆威讯所质押的股份均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2、新疆威讯关于所持海康威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0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609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21,195,458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状态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海康威视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8年12月20日;
3、授予价格:16.98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故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本次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6095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121,195,458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31%。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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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6095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18年12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63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518,281股,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0日,授予价格为16.98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或完全放弃认购,因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6095人,实际授予的股份为121,195,458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31%。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1、在授予日后的24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2、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24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40%;
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30%。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四、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2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12月2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徐习明等6095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2,057,898,876.84元,其中,出资款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壹拾玖万伍仟肆佰伍拾捌元(¥121,195,458.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36,703,418.84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9,227,270,473.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9,227,270,473.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8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9号)。截至2018年12月29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48,465,931.00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9,348,465,931.00元。
五、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0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9年1月18日。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227,270,473股变更为9,348,465,93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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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53,674,956股,占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9,227,270,473股的39.60%,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9,348,465,931股的39.08%。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股份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董事)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2018年7月16日-2019年1月16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1、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按授予完成后的最新股本9,348,465,931股摊薄计算,公司2017年度的每股收益为1.007元;
3、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0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2018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
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
变更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18年12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63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518,281股,授予日为2018年12月20日,授予价格为16.98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资格,有245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认购,还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接受部分认购。因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时,激励对象名单变更为6095位,实际授予的股份变更为121,195,458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31%。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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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及公示情况,监事会认为:授予完成时,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完成的6095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18年12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