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0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
信国安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廖小同、李建一、秦永忠、刘鑫、张建昕、孙璐、李向禹、庄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2019-03)。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2月1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28日。
上述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参见《中信国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0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 1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实施的增持计划预计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本着诚信原则,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出的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申请。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0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简称“国安有限”)通知,国安有限计划延期实施其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33),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人: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4、计划增持的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5、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7、计划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间:本次增持计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实施,6个月内实施完成。
8、计划增持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2018-56),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重大事项等敏感信息窗口期,国安有限未能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国安有限拟将增持计划延期至2019年2月1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有限尚未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三、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由于2018年以来国内外市场环境、金融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营运资金需求较多,国安有限预计无法在2019年2月1日前完成增持计划,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国安有限拟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19年7月31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廖小同、李建一、秦永忠、刘鑫、张建昕、孙璐、李向禹、庄宇回避了表决。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信国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实施的增持计划预计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本着诚信原则,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出的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申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实施的增持计划预计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本着诚信原则,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拟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提出的延期实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廖小同、李建一、秦永忠、刘鑫、张建昕、孙璐、李向禹、庄宇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至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实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安有限持有本公司1,428,488,3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4%,本次增持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国安有限承诺:在股份增持实施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导致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国安有限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0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2月1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
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5:00 至2019年2月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关于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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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1月30日-1月31日(8:30-11:30,13:30-17:0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潇臣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四、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五、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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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