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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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2019-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9-007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116 号)。该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1月12日,你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及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公司2015年两项投资收益权转让存在对交易对手的担保补偿协议,并实际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和投资业务形式向对方支付了相应的补足款项,前期投资收益权转让等业务相关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2015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投资向开泰投资转让投资收益权,香溢金联向超宏投资、九牛投资转让投资收益权,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分别与开泰投资、超宏投资、九牛投资签订了担保服务合同,承诺相关投资产品清算后,所得分配款项少于转让款以及年化12%收益的,不足部分由香溢担保补足,且公司对超宏投资、九牛投资亦有差额补足的承诺。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收益权转让的具体决策程序和决策主体,转让收益权的实际目的和动机;(2)上述香溢担保签订担保合同是否构成对外担保,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际决策情况,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并提供担保合同文件;(3)上述公司对超宏投资、九牛投资承担差额补足是否构成对外担保,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际决策情况,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并提供协议文件。

二、公告披露,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和投资业务形式向收益权转让的交易对方支付了相应的补足款项。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情况和实施过程,包括交易日期、交易金额、决策程序、交易对方,以及款项和商品流转过程,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2)上述投资业务的具体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日期、投资金额、决策程序、投资标的、交易对方等,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3)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和投资业务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则的要求。

三、前期,我部于2016年4月7日向公司发出定期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其中重点关注上述收益权转让相关风险报酬是否转移、收益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请会计师和律师发表意见,但公司仍未如实披露上述担保事项。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未发现和披露收益权转让相关担保合同的原因和责任人;(2)公司内部控制和其他交易事项是否存在类似风险和违规行为,以及公司已经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前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1月22日前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充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