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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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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5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债券代码:136528 债券简称:16世茂G2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2019-007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吴泗宗先生、李大沛先生、徐士英女士和史慧珠女士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临2019-008公告)。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吴泗宗先生、李大沛先生、徐士英女士和史慧珠女士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6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债券代码:136528 债券简称:16世茂G2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7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债券代码:136528 债券简称:16世茂G2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1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1,668,351股,发行价格每股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1.3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为1,484,199,991.39元,于2015年12月18日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前述余额继续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人民币1,08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19,991.39元。

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21,443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此期间,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已陆续归还人民币12,91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18年12月21日,公司已将剩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53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5月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原募投项目青岛国际中心项目拟投金额进行部分变更,募集资金将投入青岛国际中心二期、济南世茂国际广场南区三期、上海天马山项目三期、厦门集美项目、石狮世茂摩天城项目、深圳前海世茂金融中心项目、杭州世茂智慧之门项目的开发建设。

截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人民币141,298.2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人民币9,229.6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公司于1年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拟将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进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审议措施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于到期前逐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拟将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世茂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世茂股份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世茂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债券代码:136303 债券简称:16世茂G1

债券代码:136528 债券简称:16世茂G2

债券代码:143165 债券简称:17世茂G1

债券代码:143308 债券简称:17世茂G2

债券代码:143332 债券简称:17世茂G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 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

2、理财产品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用额度,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通常将会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1、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内设财务部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