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0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4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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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特许经营的学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5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6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编号:临2019-00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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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正案。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0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特许经营的学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嘉兴市秀洲现代实验学校、嘉兴高级中学
● 担保额度:对3家学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07.63亿元,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4.40亿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现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经营的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嘉兴市秀洲现代实验学校、嘉兴高级中学等3所学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 担保的期限:签署日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特许经营的学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兴南湖国际实验学校成立于1998年4月,开办资金408万元,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双溪路1396号。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日制、寄宿制小学六年教育。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学校资产合计8298万元,1-12月实现收入总计4171万元,结余364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学校总资产10505万元,1-9月实现收入4046万元,结余1974万元。
公司拟对其提供总额不超过5千万的担保。
(二)嘉兴市秀洲现代实验学校成立于1999年6月,开办资金3836万元,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洪兴路2639号。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初中义务教育、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学校总资产12932万元,1-12月实现收入总计5730万元,结余366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学校总资产16604万元,1-12月实现收入总计2291万元,结余-1409万元。
公司拟对其提供总额不超过5千万的担保。
(三)嘉兴高级中学成立于1997年12月,开办资金2132万元,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洪殷路341号。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学校总资产7567万元,1-12月实现收入总计3684万元,结余-212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学校总资产7834万元,1-12月实现收入总计1491万元,结余-666万元。
公司拟对其提供总额不超过5千万的担保。
上述3家学校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经营的学校,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为公司特许经营的学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在对学校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学校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四、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207.63亿元,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84.4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11%和56.05%;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1)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在对3家学校担保总额度1.5亿内,可对3家学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19-00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1日
至2019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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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1月18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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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0007
联系人:高莉、姚楚楚
(四)登记时间:
2019年1月30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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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