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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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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0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的通知,电化集团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1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1,421,3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2、本次增持目的

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前后电化集团持股情况

上述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电化集团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电化集团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电化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电化集团关于本次增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0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6,64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7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潭电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2号)核准,向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瀚信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5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51元,新增股份于2016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10月31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后,上述认购对象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总数由54,156,000股相应增加到86,649,600股。公司股份总数变为345,599,985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限售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86,64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72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湘潭电化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湘潭电化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湘潭电化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