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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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9-00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9-00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19年2月4日届满。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8号),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9年2月4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1月31日。

《关于延长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简称:宜宾纸业公告编号:2019-00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2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2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日

至2019年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8:4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禹昊

联系电话:0831-3309377

传 真:0831-3309600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644001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7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