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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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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0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9年1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月14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拟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

非独立董事:

刘文彦 赵新炎 渠贵君 师李军

常 春 赵文阳

独立董事:

胡俞越 吕益民 余春宏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名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员名单,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修订版)》)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19年2月1日(周五)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1)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推选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刘文彦先生简历

刘文彦,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山西省阳高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

1985.08 煤峪口矿工程区、西三大队、机电科技术员

1991.09 煤峪口矿机电科、培训科、机电科副科长

1995.09 四台矿机电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

1998.05 马脊梁矿副矿长

2001.01 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3.02 兼任集团公司塔山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副主任

2003.11 兼任集团公司电力筹备处处长

2004.02 兼任集团公司塔山2*60万KW坑口电厂项目筹建 处处长

2006.09 兼任同煤大唐塔山发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9.02 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同煤大唐塔山发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2009.04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9.06 兼任潘家窑矿井筹备组组长

2011.12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16.08 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2019.01 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漳泽电力公司党委书记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新炎先生简历

赵新炎,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四川成都人,中共党员,大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85.8 中国海外经济合作公司职员

1995.3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融资部副经理、经理

2000.4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融资部、策划部经理

2003.1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市场部经理

2004.10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经理

2005.10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本运营部经理,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本运营部经理

2007.12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6.11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资本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2018.9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资本运营总监、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渠贵君先生简历

渠贵君,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山西省天镇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1.10 马脊梁矿企管科技术员

1996.03 马脊梁矿企管科副科长

1998.04 马脊梁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8.06 马脊梁矿党委宣传部代部长

1998.08 马脊梁矿党委宣传部部长

2001.02 燕子山矿材料科科长

2006.05 燕子山矿副矿长

2009.10 仓储供应分公司副经理

2010.10 焦煤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5.03 云冈矿矿长

2017.01 云冈矿矿长兼任安平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05 云冈矿矿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师李军先生简历

师李军,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山西省河津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4.08 太原第一热电厂发电二部司炉助手

1997.04 太原第一热电厂检修部技术员

1999.03 河津发电厂生产建设部检修工

2000.04 河津发电输煤分场检修专工

2003.12 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厂设备维护部副主任

2006.05 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公司设备管理部主任

2007.11 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公司副总工程师、设备管理部主任

2007.12 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010.08 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公司副总经理

(2010.04一2011.05中电投集团公司安监部挂职)

2011.07 华北分公司、漳泽电力安全生产与科技环保部副主任

2013.05 集团公司电力产业部部长

2014.05 集团公司电力产业部部长,电力能源公司监事

2017.05 电力产业部部长,电力能源公司监事,朔州热电公司负责人,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2017.06 电力产业部部长,电力能源公司监事,朔州热电公司负责人,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同曦新能源公司监事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常春先生简历

常春,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河南省许昌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8月毕业于新疆新和田交通学校,1996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1989.12 漳泽发电厂招待所所长

1993.12 漳泽发电厂生活服务公司经理

1999.06 漳泽电力实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1.01 漳泽电力实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2001.12 漳泽实业河津龙门实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兼翼城煤业公司经理)

2006.05 山西漳泽控股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2006.10 中电华益实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中电华益环保设计工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8.09 漳泽电力蒲洲发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2009.05 中电华益实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9.12 中电华益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2011.07 中电华益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01 同煤华益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04 同煤电力能源副总经理兼华益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3.06 同煤电力能源副总经理兼华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4.06 同煤电力能源副总经理兼华益公司董事长

2015.01 同煤电力能源副总经理兼华益公司、环保公司董事长

2016.09 同煤电力能源副总经理兼华益公司、环保公司董事长,漳泽云电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文阳先生简历

赵文阳,男,1964年7月出生,汉族,山西省大同市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毕业于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83.07 长治钢铁厂财务处出纳、成本会计、账务会计

1986.07 大同矿务局财务处记账员、利润、福利费、包干工资管理、新事业财务管理副科长、科长

2001.01 大同煤业(上市公司)筹备处财务负责人

2001.03 同煤房地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会计师

2007.05 山西同德铝业公司总会计师

2009.12 同煤同生煤矿管理公司总会计师

2012.04 电力能源总会计师

2016.01 漳泽电力董事、电力能源总会计师

2016.09 漳泽电力董事、电力能源总会计师兼漳泽云电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俞越先生简历

胡俞越,男,汉族,1961年1月生,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参加工作后,在北京工商大学任教,现任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贸易经济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证券期货、市场理论、流通理论和中国近现代市场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有较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资格证书(京01412)。

主要学历及工作经验:

198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经济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

中国证监会资格考试委员会专家组委员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理事

中国市场学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特聘专家

主要著作及成就:

主要著作有:

《公司组织与运行》

《经理层革命一股票期权制度与经济层融资收购》

《证券与期货市场》

《中国期货市场运行机制》

《中国商品期货价格形成理论与实证分析》

《期货市场教程》

《期货交易实务》

《期货投资技巧与实例分析》

《中国近期商业史论》

《中国十大古都商业史略》

有关学术论文50余篇

主要成就:

主持和参与数十项国家级、省部级和中国证监会以及企业委托的课题研究和市场策划

1998年获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经济学)

1998年获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001年获薛暮桥价格学研究奖

2001年入选北京跨世纪“百人工程”计划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吕益民先生简历

吕益民,男,1962年1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199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国家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现任民建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中能建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部主任、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招商银行董事、渤海银行董事、华夏证券副董事长、红塔证券副董事长、南方证券常务董事、中银国际证券董事、益民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比利时政府股权投资基金董事等职。

发表论文百余篇,著述十余本。1991年出版了国内第一本通货膨胀专著《通货膨胀概览》;1996年出版了我国第一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著作《公司可转换债券理论与实务》(该书被中国证监会列为证券业培训丛书);2000年出版了个人财经文集《吕益民财经文集一走进资本时代》。2002年在《中国证券报》整版以通栏标题发表《CDR在我国应该缓行》。吕益民还是国内几所大学的兼职教授。

吕益民先生从事金融工作近二十多年,曾担任多家大型金融机构的高管,先后涉猎了商业银行、证券、信托、基金、财务公司、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等多个金融领域,对这些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治理结构和投资并购等有很深的理解。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春宏先生简历

余春宏,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现任山西省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山西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山西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山西省高级审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上市公司财务顾问等职务。

1975.1一1978.3 山西运城市芮城县大王农机厂任会计

1978.3一1982.1 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读书

1982.3一至今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5019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0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于2019年1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月14日以电话和电邮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拟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

监事:白秀兵先生、曹贤庆先生、张振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海银先生、张薛亮先生。

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白秀兵先生简历

白秀兵,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程度,1999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经济管理专业毕业,2012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

1990.08 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建安处工人;

1992.11 大同矿务局器材供应处火工支护科科员;

1995.01 大同矿务局器材供应处火工支护科副科长;

1995.04 大同矿务局器材供应处火工支护科科长;

2002.08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晋华宫矿工会主席;

2007.02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晋华宫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9.04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化工厂党委书记;

2010.12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临汾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2013.07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电力能源公司党委书记、山西漳泽电力股份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贤庆先生简历

曹贤庆,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山西稷山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85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高级经济师,现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1985.07 大同矿务局公安处干事;

1986.03 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干事;

1990.08 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宣教科副科长;

1994.05 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宣教科科长;

1998.05 大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副处长;

2000.11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2004.12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

2012.01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振平先生简历

张振平,男,1963年12月出生,甘肃正宁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政治与国际组织专业,高级会计师职称。

1981.09 兰州大学俄语专业学生

1985.07 国营西安仪表厂技术情报室翻译

1987.08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

1990.07 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东欧所助理研究员

1994.12 电力部办公厅综合处科员

1996.09 电力部办公厅综合处主任科员

1997.01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秘书处一级职员

2001.12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秘书处副处级职员

2002.12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秘书处正处级职员

2003.05 中电投集团市场营销部电力市场高级主管

2004.09 霍林河煤电集团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04.11 霍林河煤电集团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霍林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8.02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副总经理

2008.07 中电投集团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副主任

2011.06 中电投集团资本市场与股权部副主任

2012.03 中电投物流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015.07 国家电投集团分析评价部副主任

2016.02 国家电投集团分析评价部副总经理

2018.09 国家电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海银先生简历

张海银,男,汉族,1962年1月出生,山西宁武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

1981.07 忻州市锻压机床厂职工

1983.04 宁武县木材公司职工

1984.04 宁武县广播局编辑

1987.03 忻州地区地方铁路局历任办公室干事、副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阴塔煤销站站长兼党支部书记

1995.04 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宁武集运站站长兼党总支书记

2000.01 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忻州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

2003.04 同煤集团煤炭运销收购有限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经理

2013.02 同煤集团煤炭运销总公司党委书记

2018.12 漳泽电力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薛亮先生简历

张薛亮,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山西屯留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9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

1985.01 山西长治发电厂人事劳资科科员

1994.03 漳泽电力火力发电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第一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0.03 漳泽电力检修分公司人事劳资教育科科员

2001.1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主管、经理助理

2006.05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劳动部副经理兼人事管理主管

2008.04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2008.11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2011.07 中电投华北分公司、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2013.05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2013.0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主任

2013.1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09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10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日(周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31日一2019年2月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5:00至2019年2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28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13楼第九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一 关于推选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

议项1 董事刘文彦

议项2 董事赵新炎

议项3 董事渠贵君

议项4 董事师李军

议项5 董事常春

议项6 董事赵文阳

议项7 独立董事胡俞越

议项8 独立董事吕益民

议项9 独立董事余春宏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推选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员的议案

议项1 监事白秀兵

议项2 监事曹贤庆

议项3 监事张振平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无特别强调事项。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2月1日上午8:00一9:0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10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漳泽电力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一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一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一00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漳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2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011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俞越先生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2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吕益民先生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2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余春宏先生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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