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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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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9-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A类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C类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第四季度,受到宏观经济增速下滑、美股下跌等不利因素的影响,A股市场大幅下跌,上证综指收于2493.90点、季度跌幅11.61%,创业板指收于1250.53点、季度跌幅11.39%。

从市场风格上来讲,中小盘股票跌幅更为明显,中小板指季度跌幅18.22%。从申万一级行业指数表现来看,市场普跌,农林牧渔、通信、地产等行业跌幅相对较小,季度跌幅分别为0.07%、4.01%、5.39%;钢铁、采掘、医药生物、食品饮料等行业跌幅较大,季度跌幅分别为18.97%、18.03%、17.99%、17.71%。

我们认为,尽管政策拐点已经出现,但是减税降费进程略低于预期并且对经济的刺激见效有待时日,而市场更直接的感受是,宏观经济下滑的趋势正在不断确立,地产、出口、消费等行业数据持续变差。股票市场短期依然缺乏有效支撑,未来仍将震荡寻底。

报告期内,我们随市场波动灵活调整了股票仓位,并坚持从基本面出发,寻找景气向上行业中的优秀公司。本季度我们继续降低了股票仓位,重点增持了黄金、金融地产、建筑等板块股票,减持了钢铁、煤炭、化工等板块股票。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10.8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94%,低于业绩比较基准2.90%;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11.0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94%,低于业绩比较基准3.06%。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所持有招商银行(600036.SH)于2018 年5 月4 日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招商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

(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

(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

(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

(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

(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

(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

(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

(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

(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

(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基于上述事实,招商银行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5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 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 万元。

本基金所持有的招商蛇口(001979.SZ)于2018年3月27日和8月21日公告多起民事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合同纠纷、欠款纠纷和债权人利益纠纷等。目前3月27日公告民事诉讼案件已接受审理并做出判决。8月21日公告的多起民事案件已分别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以上民事诉讼案件不会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员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风险控制。

本基金投资招商银行主要基于以下原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从体制外推动银行业改革的第一家试点银行,也是一家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境外投行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近年来,公司聚焦移动优先策略,拥抱金融科技(Fintech),率先推出闪电贷、刷脸取款、“一闪通”支付等创新服务,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掌上生活两大App 已成行业翘楚,月活量均稳居金融行业前十。经过多年创新发展,招商银行部分业务领域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标杆,连续多年获得境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零售银行”“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交易银行”等殊荣。

本基金投资招商蛇口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公司是招商局集团旗下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板块的旗舰企业,是招商局集团在国内重要的核心资产整合及业务协同平台。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城市及园区综合开发和运营服务商”,确立了“前港-中区-后城”的开发模式,以“产、网、融、城一体化发展”为业务抓手,协同园区开发运营、社区开发运营、邮轮建设运营等三大业务,配套提供多元化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公司作为A股重要的房地产龙头公司,在估值较低的情况下,具备一定的投资机会。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18日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