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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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聘任邱宗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马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安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高层管理人员2018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根据《方大炭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方大炭素2018年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方大炭素2018年利润奖励金计提及分配办法》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规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18年度奖励薪酬总金额为4760万元(税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分配。涉及相关权益的董事党锡江先生、敖新华先生、杨光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9日

附:邱宗元先生简历:

邱宗元,男,1967年9月出生,会计师。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职务。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安民先生简历:

安民,男,1965年8月出生,会计师。曾任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科长;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1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需要,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邱宗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邱宗元先生符合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邱宗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9日

附:邱宗元先生简历:

邱宗元,男,1967年9月出生,会计师。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成都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职务。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9—01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马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安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涉及的变更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个人履历,安民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安民先生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安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马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9日

附:安民先生简历

安民,男,1965年8月出生,会计师。曾任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科长;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