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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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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停牌进展公告

2019-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购买沈阳新宝路航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日盈电子,证券代码:603286)自2019年1月14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此次发行可转债及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开始进行相关的初步尽职调查工作,具体方案仍在谨慎筹划论证中,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可转债及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洽谈和商讨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孟庆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1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1%。嘉兴鼎峰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鼎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17%。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孟庆有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515,2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911%。嘉兴鼎峰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78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917%。青岛金石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521,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987%。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孟庆友、嘉兴鼎峰、青岛金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