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各银行授信将陆续到期,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和重大订单项目执行对资金的需要,2019年度,公司计划继续向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申请授信合计金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并在其额度范围内使用。其中,45.5亿元为定向银行授信,包括向中国银行自贡分行、工商银行自贡市行、农业银行自贡盐都支行、建设银行玉林市分行、交通银行自贡分行、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东亚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大连银行等14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合计授信额度;其余34.5亿元综合授信为备用授信额度,公司可根据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备用授信额度范围内选择不同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并协商确定具体授信额度。

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以上综合授信申请额度主要包括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公司可根据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和条件协商确定是否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借款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的授信额度范围之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可根据各银行利率优惠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和融资方式。公司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协商签订具体的授信、担保、借款等协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专业化分工、提升工作效率,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为:1、将公司国际市场部的市场营销业务与子公司的国际市场业务整合,其业务和人员整体划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公司和子公司的政策项目管理职能整体划入经济运行部。3、将公司和子公司的对外公共关系管理职能、法律事务统一划归综合管理部。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利权职务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国际市场部的业务、人员整体划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分管国际市场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刘利权先生到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任职,其工作岗位相应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利权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增持股份

存在被动平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通过信托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情况做了进一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黎仁超先生计划自筹资金增持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的公司股份。

截至2018年1月30日,黎仁超先生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陕国投·持盈2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持盈27号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完成了上述增持承诺,截至2018年5月31日,黎仁超先生通过“持盈27号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609,045股、占公司总股本3.8626%。

二、信托计划持有股份进展情况

受股票价格下跌的影响,“持盈27号信托计划”产品净值低于平仓线,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信托计划合同约定和优先级委托人指令,先后于2018年9月21日、9月27日平仓减持了“持盈27号信托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1,858,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两次平仓减持后,“持盈27号信托计划”剩余股份13,750,780股。上述平仓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9月25日、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通过信托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再次被动减持的公告》。

目前,黎仁超先生与信托计划管理人、优先级资金委托人就追加担保或质押的沟通仍在进行过程中,尚未达成一致,信托计划管理人后续仍有可能根据优先级委托人的指令,对“持盈27号信托计划”剩余股份平仓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信托计划持有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