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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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21日发布《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决定自2018年12月24日起,对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572),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46),同时对《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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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盈泰纯债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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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盈泰纯债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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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份额简称“宝盈盈泰纯债债券C”, 宝盈盈泰纯债债券C报告期起止日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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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20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本基金于2018年12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份额简称“宝盈盈泰纯债债券C”, 宝盈盈泰纯债债券C报告期起止日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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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利率、信用市场表现较好。四季度M1、社融、基建等数据的继续下行,市场对经济再次出现下行压力的担忧预期上升,风险偏好继续降低,融资条件预期的改善导致地产、城投债开始出现显著上涨。10月初长久期利率及信用债资产开启一轮新的上涨行情,估值均创出年内新低,考虑到整体机构投资者前三季度久期并不长这一现象,我们对下一阶段的久期策略表示相对谨慎,四季度欠配追加久期特征明显。
报告期内,本组合在继续保持对城投、地产债等中等期信用债资产以及长久期利率资产仓位,本季度内组合取得了相对指数较好的正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盈泰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58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6%;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盈泰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581元,本报告期(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5%。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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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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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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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目的。
5.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投资。
5.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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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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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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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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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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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 号
9.3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9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