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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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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2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安信证券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范围、代码等情况

二、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9年1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安信证券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安信证券官方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针对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不包括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

各基金的原申购费率,以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为准。

三、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安信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安信证券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没有赎回费)

3、非货币基金转至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份。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与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之间无法互转。

4、若上述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业务)等情形的,则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安信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安信证券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安信证券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站:www.essence.com.cn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1月2日0:00至2019年1月18日17:00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4,169,164.25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6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4,169,164.2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1月2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董寅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复牌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已于2019年1月21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以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公告,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月22日)开市复牌。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修改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选择期为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在选择期内,本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业务申请,仅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场外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其持有时间自其取得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时持续计算。

在选择期内未卖出或者申请赎回的场内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统一归集于管理人指定账户,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办理确权手续,将原本登记在上海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普通场外基金账户名下。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持有人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方可就其转型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办理赎回业务,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其取得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时持续计算。

在选择期期间豁免《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自2019年2月26日起,本基金将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交易业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摘牌及退市,本基金将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五、转型后新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2019年2月26日)起,《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六、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2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8)沪普证经字第3266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董寅于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六十八号九楼(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二○一九年一月二日0:00起至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二封(纸质投票一封,网络投票一封)。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十时零六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楼海栋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次基金总份额为8,066,040.49份,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4,169,164.25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1.69%。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封,有效表决票二封,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4,169,164.25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8日,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2日0:00起至2019年1月18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169,164.2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69%,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169,164.25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楼海栋

公证人员:黄彦、董寅

见证律师:姜亚萍、李筱筱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2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1月2日0:00至2019年1月18日17:00止,表决通过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可查阅2019年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自此次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即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止,在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不可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业务业务。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场外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其持有时间自其取得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时持续计算。

在选择期内未卖出或者申请赎回的场内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统一归集于管理人指定账户,其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办理确权手续,将原本登记在上海证券账户内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普通场外基金账户名下。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持有人对该部分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方可就其转型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办理赎回业务,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其取得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时持续计算。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赎回选择期内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自2019年2月26日起,本基金将暂停赎回业务,本基金将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3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场外赎回时,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即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机构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赎回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人在该代销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赎回时,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为1份的整数倍。

3.2 赎回费率

注:N为持有期限。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含直销柜台与网上交易平台)。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是指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