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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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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0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0日——2019年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15:00至2019年1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的股份167,6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73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16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7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2,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8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经关联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李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4.02.候选人:选举吕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4.03.候选人:选举李继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李晔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4.02.候选人:选举吕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4.03.候选人:选举李继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议案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5.02.候选人:选举黄晓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7,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表决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黄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5.02.候选人:选举黄晓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肖东、胡政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0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下午五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吕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选举吕琦先生、黄晓波女士、黄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晓波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同意选举吕琦先生、黄晓波女士、黄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黄鹏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同意选举李晔女士、黄晓波女士、黄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黄鹏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国全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陶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李继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同意聘任郭川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吕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秘吕琦联系方式:

电话:024-83782200,传真:024-83782200;邮箱:lvqi@allwintelecom.com。

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白利海先生担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玉昆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证券事务代表潘玉昆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24-83782200,传真:024-83782200;邮箱:panyukun@allwintelecom.com。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张国全、陶林、李继芳、郭川臣、吕琦、白利海、潘玉昆简历

张国全,男,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EMBA研修班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行行行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瑞丽市中缅红木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林,男,生于1979年,大专学历。历任工程技术督导、区域副经理、采购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裁。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陶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继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1年,毕业于北京核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青海省塑料二厂财务部成本核算会计、沈阳慧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辽宁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7月起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商务结算部经理、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李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川臣,男,生于1982年,中国国籍,法学专科学历。曾任德宏公安边防支队班长。2017年11月开始任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川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吕琦,男,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高级经理。2008年9月就职于公司证券部,曾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吕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白利海,男,生于1977年,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2016年2月加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白利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玉昆,男,生于1984年,本科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起就职于公司证券部,历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潘玉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0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月21日下午六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月1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素贤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素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