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宁晋县其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张卓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深圳博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盘实投资顾问(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人承诺,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人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靳军淼(签字)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邢台晶骏宁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河县晶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邢台晶礼宁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河县晶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邢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河县晶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邢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河县晶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宁晋县博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晋县晶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1月20日

关于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通联”或“公司”)拟向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与负债。本公司/企业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和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或披露信息、说明、承诺及确认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

二、本公司/企业承诺,本公司/企业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三、本公司/企业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天业通联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天业通联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企业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华建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冯瑞青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