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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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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者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前海联合添鑫定开债券A

前海联合添鑫定开债券C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

2、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转型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3其他指标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业务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国内经济基本面仍然偏弱,社融增速仍在回落,宽松的政策暂时还没看到明显的效果。债券收益率在政策宽松而基本面回落的背景下出现了较快的下行,加之四季度地方债供给基本结束,市场对利率债的需求也比较旺盛,一改三季度调整态势。

展望未来一个季度,在经济未企稳前,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宽松,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发力配合,一季度地方债及专项债的提前供给可能会对债券市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刺激政策的不断推出将会对市场预期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在收益率绝对水平并不高的当下,债券市场的波动性可能会增大。但总的来看,经济基本面尚在回落过程中,债券市场短期并没有大的风险,本基金将继续维持现有组合结构大致不变,以获取较好的票息收入的同时享受收益率下行带来的资本利得。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前海联合添鑫定开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6%;截至本报告期末前海联合添鑫定开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9%。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除12中材集MTN1外,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中材集MTN1债务主体被审计署处罚事项:

据审计厅2018年6月20日公告,2017年5月至6月,审计署对原中材集团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原中材集团总部及所属8家二级单位,审计发现原中材集团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5项问题;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17项问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存在3项问题。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国建材集团通过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财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本基金投资于中材集团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中材集团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中材集团,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上述事项主要涉及2016年度事项,目前中国建材集团内部已经完成了重组,上述事项的后续整改主要由中国建材集团负责,对中材集团正常经营影响很小,不影响中材集团对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到期偿付义务的履行。

5.10.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0.3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1日及10月18日发布公告,李华先生自2018年7月21日起离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公告, 自2018年12月3日起,由邱张斌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合规负责人),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合规负责人)职务。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新疆前海联合添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除上述第6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他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处。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者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3其他指标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业务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沪深300指数下跌12.45%,创熔断以来的单季最大跌幅。市场整体仍处于震荡寻底的过程中。我们判断经济整体处于增速回落过程中,机会更多来自结构分化。流动性经过连续的降准已转向实质性宽松,随着管理层加强督导和政策累积,信用改善望推进。风险偏好方面,随着美国经济有回落迹象,外围市场压制有所缓解,国内外金融周期背离缓解。经过了连续四个季度的调整,市场估值已经接近历史底部区域,对风险已有较为充分的认知,若后续政策持续推进加快改革开放的进程和转型升级的进度,将中性宽松的流动性从银行间市场传递到信贷和债券等企业融资市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的降费减税,帮助企业防范利润表下行风险;切实鼓励研发提升内生实力,放松管制鼓励竞争等来刺激中长期经济活力,中长期发展模式信心提升,有利于修复市场风险偏好,期待融资底明晰,盈利底开始呈现,以及改革加速落地带来风险偏好的回升。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尽职的态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严密控制与指数跟踪偏离度。在定期指数成分股变动时,以最小化交易成本进行相应调仓,取得了较低的跟踪误差。报告期内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 报告期内指数成份股(包括调出指数成分股)的长期停牌,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及基金整体仓位的微小偏离;2)申购赎回的影响等。

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定性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以期实现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运作期内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以期实现长期投资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09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83%。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积极投资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兴业银行外,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兴业银行股票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处罚事件: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五)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六)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七)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八)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九)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十)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十一)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十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简述事件对受罚主体的影响】201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870万元。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事件对该公司正常经营影响较小。

【简述投资决策流程】本基金投资于兴业银行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兴业银行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兴业银行,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简述对基金运作影响】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经营和价值应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基金运作无影响。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金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份额。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1日及10月18日发布公告,李华先生自2018年7月21日起离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公告, 自2018年12月3日起,由邱张斌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合规负责人),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合规负责人)职务。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前海联合汇盈货币A

前海联合汇盈货币B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是按日结转份额。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公告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业务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经济数据显示基本面有较大的下行压力,社融数据疲软,12月PMI下降至49.4,跌至荣枯线下,显示制造业景气转差,创16年2月以来新低。油价回落,CPI趋于下行。

10月上旬央行定向降准与公开市场投放,资金面整体宽松,11月全月央行暂停逆回购操作,引发了市场对货币短期收紧的担忧,但实际上宽松的预期并未改变。12月央行中上旬继续暂停操作,到了下旬重启逆回购操作,并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引导中长期利率下行。央行四季度货币政策表示,未来要加大逆周期调节的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松紧适度。目前宽货币到宽信用仍传导不畅,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未见起色前,货币政策仍将保持宽松。

年末考核因素影响,跨年资金出现明显回升,但隔夜回购利率出现大幅下降,流动性整体依旧宽松。Shibor3M从3.11%上行至3.34%。

海外方面,美国经济明显减速,加息预期减弱,对国内利率下行的制约减弱。

受基本面下行,资金宽松,海外制约减弱,债券收益率大幅下行,10年国开从4.2%下行至3.64%,10年国债从3.61%下行至3.22%。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以同业存单、中短期存款为主,在季末时点,通过逆回购来增加超额收益。组合维持较好的静态收益,远超业绩比较基准。流动性未出现异常,满足了投资者正常的申购、赎回要求以及大额赎回申请。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前海联合汇盈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6953%,本报告期前海联合汇盈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56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94%。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5.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资产支持证券。

5.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5.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3其他资产构成

5.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金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份额。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21日及10月18日发布公告,李华先生自2018年7月21日起离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公告, 自2018年12月3日起,由邱张斌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合规负责人),总经理王晓耕女士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合规负责人)职务。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2、《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