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的利润分配按日结转基金份额。
3、持有人申购或交易本基金时,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建投货币A净值表现
■
中信建投货币B净值表现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图1为中信建投货币市场A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绘图日期为2014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图2为中信建投货币市场B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绘图日期为2017年9月1日(首笔份额登记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政策面延续宽信用基调,政策密度进一步加大,但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依然较低,资产对无风险利率的青睐未变,流动性整体处于偏宽松局面。货币政策来看,四季度国内货币政策与海外出现分化,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逐步收紧,而我国货币政策偏宽松。往后看,在三元悖论下,海外货币政策收紧对国内的制约逐步减弱。后续叠加经济下行压力,企业融资需求萎缩,积极财政政策开始发力,货币政策宽松空间可能进一步打开。
本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基金管理人在2018年四季度运作期间,一直保持投资组合较高的流动性,保持灵活的剩余期限和操作节奏。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为基金持有人谋求安全、稳定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584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50%;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64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5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形。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形。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上表中“偏离情况”根据报告期内各交易日数据计算。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在1.0000元。
5.9.2
201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依据:(一)《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三)《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七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原则13,《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兴业银行违反:(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五)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六)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七)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八)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九)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十)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十一)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十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870万元。
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其未来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5.9.3 其他资产构成
■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和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调增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调减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中信建投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由原中信建投稳利保本2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7日生效。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谢玮同志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中证金融研究院博士后,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016年9月加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8年6月5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国内各项宏观经济数据均不及预期或大幅低于预期,终端需求和工业生产均呈现持续走弱迹象。G20峰会为中美贸易战创造了阶段性的缓和空间,但长期仍不乐观,增加了宏观经济的长期不确定性。
在救市政策的利好刺激下,股票市场四季度呈现冲高回落的走势,题材股活跃,但蓝筹股仍弱。得益于经济基本面的羸弱,债券市场走势强劲,预计仍将持续。
随着前任基金经理的离任,考虑到本产品的偏债混合类型,我们从国庆后将产品策略转为绝对收益策略,以固收投资为产品累积基础收益,同时着力研究重点股票池公司的长期价值,以期抓住相对确定的权益投资机会。转换操作策略以来,我们抓住了四季度的债券上涨行情,投资组合整体运行相对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反馈。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聚利基金份额净值为0.8389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
本基金自2018年9月27日起至报告期末已连续62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余额。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余额。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余额。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余额。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余额。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中信建投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信建投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中信建投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信建投睿利A净值表现
■
中信建投睿利C净值表现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图1为中信建投睿利A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绘图日期为2016年1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图2为中信建投睿利C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绘图日期为2017年5月26日(首笔份额登记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宏观经济减速预期浓厚。PMI跌破50,社零、工业增加值持续回落,但,社融降幅有所收窄,制造业投资增速持续回升,基建投资略有改善,房地产投资较为平稳。从价格层面看,CPI和PPI则不断回落;从宏观流动性角度看,M1增速持续下滑,M2增速维持低位,新增社会融资总额持续负增长。政策层面,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有所转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稳增长,做大国内市场,推出TMLF,地方债发行节奏有望提前,政策稳增长态度明确。
9月,随着美国宣布对中国加征2000亿关税,同时在降准预期的带动下,市场情绪好转,金融,石油石化,食品饮料、汽车等板块表现相对突出。10月,贸易摩擦卷土重来,打断了9月末的反弹,市场进一步创新低,但中旬以后,政府呵护资本市场的态度明显加强,市场情绪又有所好转。12月以来,美股、油价大跌,改革开放大会、经济工作会议并未带来超预期政策信号,叠加宏观数据的持续回落,12月中下旬市场快速下跌。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健的投资策略,四季度权益投资仓位有所下降。在股票投资方面,尽管基金管理人重点布局的板块以稳健成长、短期景气度高和长期前景乐观的行业为主,但产品净值四季度波动有所放大。展望后市,基金管理人认为结构性机会仍将存在,同时对组合个股前景均有良好预期和信心,相信未来一个阶段能够为持有人带来合理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睿利A基金份额净值为0.8296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75%;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睿利C基金份额净值为0.8207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7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余额。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余额。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余额。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余额。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余额。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余额。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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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了《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中信建投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