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双利A净值表现
■
人保双利C净值表现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2月04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宏观经济增速继续下行。从结构来看,消费增速继续下滑,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韧性较强,基建增速逐步回升,出口增速疲态显现。融资需求继续下滑,非标融资下滑仍显著制约社会融资需求恢复。通胀风险基本消除,通缩预期开始升温。货币政策延续宽松基调,监管层多措并举旨在打通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路径。
四季度,股票方面,上证综指、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中小板指、创业板指的涨跌幅分别为-11.61%、-12.03%、-12.45%、-13.18%、-18.22%、-11.39%。风格方面,金融股具有相对抗跌,消费股跌幅较大。行业层面,农林牧渔取得正收益,电力设备、房地产、通信、电力及公共事业跌幅相对较小,石油石化,钢铁,医药,食品饮料,基础化工跌幅较大。概念主题方面,创投概念、5G、小市值与ST概念表现较好,次新、禽流感、石油相关产业链主题表现落后。债券市场方面,三季度10Y国债、10Y国开债收益率分别下行38BP、下行55BP,长期国债、公司债、城投债、转债指数的涨跌幅分别为3.29%、1.59%、2.65%、-1.62%。
本基金四季度债券部分适度增配了中高等级信用债,并积极把握了长端利率债的波段性机会;转债部分以波段操作为主;股票部分在有效控制总体仓位的基础上,通过围绕景气和业绩主线精选行业和个股并进行波段操作;组合在震荡下行的市场环境中表现相对稳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人保双利A基金份额净值为0.9991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4%;截至报告期末人保双利C基金份额净值为0.9943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人保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7999
基金管理人网址:fund.piccamc.com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鑫利债券A净值表现
■
人保鑫利债券C净值表现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宏观经济下行不断由预期变为现实,货币政策方面进一步放松,与此同时,稳经济、扶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也陆续出台。贸易战因素的扰动依然持续。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经济基本面下行逐步兑现,宽信用传导上不不畅,宽货币带动流动性持续宽松,利率快速下行。债券市场影响因素由预期变化及情绪波动主导转变为基本面数据的印证和对货币政策持续放松的印证,债市牛市依然在进程中。四季度权益市场处于下行通道,投资者风险偏好进一步下降,市场经历了10月份的快速下跌后,11月有所企稳,但是到了12月份,市场情绪变差,权益市场表现不尽如人意。
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更看好债券资产的投资机会,包括利率债和政策转暖下的信用债,其中信用债方面以高等级信用债作为配置重点。此外,适当配置了债性较高的可转债资产。权益资产方面,因为对于2018年权益市场相对谨慎,操作上表现为仓位上低于基准水平。
展望2019年一季度,经济下行将继续得到印证,但政策也将逐步发力,债市进入基本面下行和政策面上行的交织过程中,债券市场后半程有望延续,但波动或将逐步加大。我们将密切关注投资机会从债券市场向权益市场切换的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鑫利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9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0%;截至报告期末人保鑫利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48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7999
基金管理人网址:fund.piccamc.com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2日
人保鑫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9日生效,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行。经济基本面方面,经济下行压力更加明显,消费大幅下滑、出口抢跑的结束导致进出口断崖式下跌。通胀方面,CPI冲高后逐步回落,PPI继续下行。政策方面,货币政策持续宽松,年内第四次降准表明央行宽松态度持续。而稳增长的政策仍未有实质性效果,宽信用任重而道远。此外,地方债发行高峰的结束消除了供给端的隐忧,债市收益率下行几无阻力。总体而言,利率债与信用债均走牛,利率债表现更优。四季度十年国债收益率下行约40bp,十年国开债收益率下行约55bp。信用债与利率债走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持仓继续调整,继续增配利率债和拉长久期。权益部分,围绕促内需、改革及政策扶持的新经济、新基建进行投资,灵活调整仓位。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93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5%。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本报告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关于申请募集注册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中科沃土沃祥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