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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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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1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1月11日,图示时间段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建仓期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5月11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王丽军女士、征茂平先生为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无。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整个四季度:上证指数跌幅11.61%,恒生指数跌幅6.99%,纳指跌幅17.54%,中证内地企业400指数跌幅11.96%;本基金净值下跌11.89%,跑输业绩基准;

四季度以来,市场延续悲观态势,人民币汇率持续震荡,贸易摩擦反复,国内的经济增速下行压力显现,市场预期相对稳定的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带来市场的恐慌,同时,四季度以来美国期限利差收窄,对美国经济衰退的担忧引起美国股市,尤其是纳指暴跌17.54% ,与原油相关的商品开始下跌,尤其布油四季度跌幅34.54%,全球风险偏好下降,四季度以来政策持续释放例如纾困基金,支持民营经济,减税降费等等稳定信号,修复市场预期,但最终投资者对经济增速下行的悲观预期造成信心不足,市场惨淡收场。

本基金秉承长期价值投资理念,持有了金融、地产、消费以及部分制造业龙头,在市场持续新低,维稳政策明朗后开始转向乐观,但最终市场信心不足,继续下跌,使本基金承受了一定的净值压力;

本基金多地市场投资 ,贯彻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将继续优化组合管理的投资理念,有效分散投资,降低市场风险,加强国际国内市场的研究和跟踪,力求在资产配置、区域配置,行业配置,风格选择上获取相对市场的阿尔法,追求风险收益的合理回报,创造长期投资回报

展望2019年一季度, 出口比较大的压力,以及经济不好对消费的冲击开始显现,市场对经济增速下行的悲观预期非常一致,看美国,持续加息以及贸易战对美国经济有所打击,美国经济进入到扩张后期,12月份联储虽然坚持加息,但是2019年加息次数降低到了两次,这为中国的货币政策空间释放了空间。展望一季度,流动性相对宽裕,同时决策层在轨道、铁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密切关注配套的资金到位以及执行政策的落地。所以,相对宽松的流动性,非常悲观的经济预期,合理的风险收益匹配,市场方向的选择很大程度取决于政策的力度以及方向,另外,股权质押风险,美国市场下跌对全球的影响,通胀的预期等等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因素。

操作上,我们继续优化仓位和结构,中长期看好消费领域、低估值蓝筹白马的投资机会,同时阶段性看好前期超跌的金融地产,需求改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上游成本压力减小的中游制造业,以及新兴服务和技术创新型产业等,服务中国经济,力争持续为投资者创造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01%。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注: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行业分类标准:MSCI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根据中国银监会(现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12日作出的处罚决定(银监罚决字〔2018〕1号),本基金投资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03968.HK)有如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中国银监会对招商银行上述的违法违规事项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对上述股票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招商银行前严格执行了对上市公司的调研、内部研究推荐、投资计划审批等相关投资决策流程。上述股票根据股票池审批流程进入本基金备选库,由研究员跟踪并分析。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没有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

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0.3其他资产构成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上投摩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