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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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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8年06月29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7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受益于国企改革制度红利的上市公司股票及债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整体宏观经济处于持续下降的过程当中。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持续下滑,在12月份跌破50%的荣枯平衡点。生产价格指数(PPI)以及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也持续下滑。企业盈利也处于下行的周期中。与此同时,中美贸易战仍在边打边谈之中,深刻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四季度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党和政府对于经济下行的现状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积极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减税降费,促进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发展。目前资金面边际上较为宽松国债收益率明显下行,但是由于去杠杆的影响以及资管新规的约束,信用层面未出现明显宽松迹象,信用利差也没有趋势性下行。市场正在等待进一步更有力度的政策。

四季度,上证指数下跌11.61%,深圳成指下跌13.82%。本基金下跌2.95%。季度初,我们对未来经济形势不太乐观,判断中美贸易战等事件压制市场风险偏好,其政府的经济托底政策短期看不到明显的效果,因此在本季度初就将权益资产比例降到了比较低的位置。基于托底经济的需求,未来建筑行业有望出现行业性反转的机会。建筑以及基建类其他相关行业中,国有企业资金优势和订单获取能力都相对较好,因此我们重点布局了建筑行业。并基于低估值高分红的思路,配置了各行业股息率较高的优质龙头企业。从而在四季度大幅跑赢市场,取得相对较好的收益。

目前我们对于市场的判断还是处于熊市的中后期。2019年一季度看不到经济下行被扭转的迹象,且不排除春节复工情况低于预期,企业的盈利情况还将继续恶化,企业投资意愿大概率较为低迷,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有可能会普遍下调。但是一季度新增贷款以及社会融资总量预计会较为乐观,政府储备的投资建设项目也将陆续获得资金进入开工阶段,政策托底的效果开始逐步显现。且目前市场估值已经位于历史底部区域,市场有望逐步进入筑底阶段。若3月份中美贸易战能够出现明确的缓和迹象,市场风险偏好有望出现阶段性的修复,那么一波可观的反弹行情是值得期待的。

建筑板块收益于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方式,且估值较低,是值得重点关注的方向。此外,作为早周期的地产和汽车板块,虽然都有各自的问题,但是目前的估值水平已经反应的较为充分,因此也将是配置的方向。在政府支持发展的新兴成长方向上,我们看好未来成长空间较大的5G,光伏,新能源汽车,云计算等方向。我们会根据其各自的估值水平以及产业链的优势情况,择机配置。此外,对于先前持有的高分红高股息板块我们将依旧持有,若涨幅过大,股息率吸引力不大的情况下,再考虑减持。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7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8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由于本基金属于发起式基金,无需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1,400.14份,其中认购份额10,001,000.00份,认购期间利息折算份额1,400.14份。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0.1.1 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10.1.2《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0.1.3《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1.4《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0.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0.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0.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0.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