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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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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四季度,A股市场自10月初的高点持续阴跌,主要是受到了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显现的影响。虽然宏观经济政策已经在三季度有所调整,由上半年的去杠杆演进为下半年稳杠杆,但是一来宏观货币政策的传到需要一定的时滞,二来本轮政策调整讲求有取有舍的适度原则,不搞无序货币投放,不搞盲目加杠杆,民营企业的融资大力支持,而地方政府的负债行为还在受到严厉管控,因此社会融资的经济货币指标的回升更需时日。于此同时,以中美贸易战为主的海外风险在四季度持续释放,进一步压制了经济预期和市场风险偏好。

展望2019年,未来我们将更多的看到宏观政策的阶段性调整,来对冲经济回落,同时对于居民消费、扶贫、民营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呵护,也可能不断出台。在经济增长数据寻底的同时,利好的信息来自于市场利率的下行、社会融资总量增速的企稳回升等。当前下跌很多是情绪性和惯性的因素,但是从中长期来看,市场的估值和股息率都已经具有吸引力了。管理人认为只要是真价值和真成长的投资标的,并且股价具备足够的安全边际,长期来看取得正收益的概率较大。

未来我们看好以下几个方向:一,消费升级,中国消费升级的趋势明显,当人均GDP突破800 0美元以后消费者有愿意且有能力为好的品牌付出溢价,我们可以看到各个行业有很多证据都在证明这一点;二,有壁垒的制造业和未来可能成为行业龙头的科技类公司,这符合全球制造业复苏以及我国制造业升级和国产化的大方向,这些投资机会分布在申万各个二级子行业中,需要我们自下而上地去挖掘;三,金融地产周期龙头,从报表来看,金融龙头公司已经表现出了向好的迹象,且估值都处于相对低位;在房地产调控阶段性成果显现、楼市景气度下行的背景下,未来房地产、基建及其上下游行业的基本面或政策面可能会出现预期差,从而带来相关板块的行情。

我们对2019年港股市场的配置策略是把握进攻机会,同时坚持防守为本。具体品种上,选择“消费精选+早周期”的组合,同时会逐步配置高股息率的优质标的,因为当前阶段恒指股息率已经高于债券收益率,长期投资价值凸显。在经济下行周期,并不是所有消费股都能有相对收益,需要选择具备穿越经济周期、有护城河、报表健康的子行业和公司。早周期则包括金融、地产、建筑等行业,这些早周期的子行业要么是前瞻业务指标已经调整到比较低的水平,要么是业绩和估值下滑的空间已经不大。

未来我国资本市场将逐步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我们将继续抓住业绩这条主线,进行深入的行业和公司基本面研究,自下而上精选个股,争取为持有人带来好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6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4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单一投资者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的公告》,自2018年12月20日起调整本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为1份。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中国证监会准予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9.1.2《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